我于2010年3月协议离婚,原共同财产商品房一套,房产证是我前夫的名字,协议归我所有,但男方反悔,说要提起上诉,不过户给我,也拒绝我在卖房时签字,请问他上诉有理由吗?我该如何才能过户房产,最长在多少时间必须过户呢?
我们打算协议离婚,男方已经搬出分居,儿子8岁整。 房子2套,一套还有5年按揭,55万左右。另一套还有外债145万,无贷款。外债是今年9月买房时我个人去借的。这2套房子都有我,丈夫及我父亲的名字。 现在,我想问对我最有利的离婚方案。 他承诺房贷他来还,外债我还,然后房子都给我,儿子也给我。 然后儿子的抚养费不管,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没有分配,现在男方要在今年6月结婚,女方自己带着孩子,男方也没给抚养费什么的,请问现在女方要求分配财产,可否?
去年我们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归我抚养,现在孩子的爸爸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直接就有效?不需要到民政局盖章吗?
请问下:男女双方分居已达3年,男方喜欢赌博,欠了不少的赌债,这两年已经为男方还了几万的赌债,3岁的女儿从生下来就一直是靠女方和女方的父母抚养,常年不归家,每次提到离婚,就说要女方帮他把赌债还清再来说,已经还的都是家里的亲戚和朋友的,最近回来在女方一再追问下,他说还欠了20多万,具体是赌债还是做了别的什么
我们是因为多年感情不和,加上他外遇,对我施暴才分的手,之后因为孩子,双方亲友给了我们相当大的压力我们复了婚,复婚一年后也就是前几天,他又故态重萌,发生口角后,对我大打出手,忍无可忍的是,每次动手他都是用拳头重击我的头部,造成面部头部多处瘀肿,而且每次孩子都在旁边,所以准备再次离婚。但估计他不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