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兄姊妹4人、母亲在2000年去世、父亲健在,父亲名下有一处60平方二层楼的私房、一处公租房,哥哥一家住在2楼、父亲一人住在公租房和一层私房内(私房与公租房相连),现我想继承母亲遗产并对私房进行房屋分割,请问是否可行。
我父母留下遗产时三居室楼房一套,因为我父亲在世的时候我不在家,我哥长期住院(因有精神病)我那时候也长期不在家我嫂子说我我爸对她耍流氓闹了好长时间我家好多亲戚她也找了告诉我爸对她耍流氓,这种情况我不想和他住在一起可是我嫂子就是不同意卖房,我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了房子分钱吗?
我父亲已去逝,但是还有个继母,我父亲去逝时留有遗嘱,说我继母只享有居住房权,现在留下的房屋要拆迁,我想问问象这种情况,房屋遗产要如何分割?
房产证母亲名,已过世。父再婚,父又过世。养女和继母继承。按照何时的房屋价值分割? 被继承房屋已经3年多(父过世3年多了)。房屋一直升值中,继母不愿当时分割,等待升值。分割时是按照父过世当时的房屋价格计算,还是何时分割就按照分割时的房屋价格计算?如果继母一直拖着不处理,有什么依据可以证明何时分割都是按照
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因父母过世,留有一60平房产,现归兄弟二人所有,经兄弟协商决定,弟持有房屋所有权,但需付哥5万元做为分割金,想立一契约,麻烦各位律师出一书面条文,以此为据!非常感谢!
我(原告)与被告(小弟). 第三人(我小妹)属兄妹。 父亲逝世时留下存单及现金数万元。亊后原告及第三人将父亲遗现金数万元交给被告,被告第二天用自已名存在信用社了,其余存单过后也移交给了被告,被告口头已承诺了让他扶养母亲,其遗款要经常向家庭成员公布开支情况,如遇超支我们三人再均等出资扶养母亲,也可出售房产用作
我弟生前留一按揭楼,弟媳带一子与我弟登记共同生活一月。现就楼房弟媳协议让我父亲出4万给她。她让渡出,产权没办,楼还有19万房贷。现问这么处置合理吗?应该怎么办相应的手续和事宜?
父母夫妻一辈子,育有3个儿子。母亲于89年去世,父母共同居住的售后公房在94年出资1.5万买下(其中父亲、老大、老三各出资5千),父亲于今年去世,老三拿出00年父亲的遗嘱,上写: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孙子(老三的儿子),根据继承法,除了父亲的份额(一半)外,请问母亲是否也享有另一半份额呢?另老大当初出资的三分之一款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一套四室一厅住房,目前空置,兄弟姐妹六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该遗产。六人中的一人想保留该房,待升值后再做变价分割。请问:其余五人在一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向法院提起将该房屋遗产强制变价或折价分割?
父亲属部队离休老干部,房屋是按部队规定的用建房补助费购买的,属父亲遗产,父亲再婚后现在病故,留下的房屋如何分割?是按继承法继母一半后再和我们一起分割吗?如果我们孩子都不要房子是否要付相应的款给我们,还是我们也有房屋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