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高利贷,本金十万元,拿钱的时候扣除了利息2万,拿到现金8万元,两个月以后,找我们要25万,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然后他爸和人家签了一个25万的欠款合同,这种情况合适吗?
我于三年前通过某担保公司在北京银行贷款购买私家车一辆,当时向担保公司交纳2000元的担保费。 今年贷款已全部还清,但是在办理车辆解除抵押登记时遇到了问题,银行方面在发还了我的车辆登记证后告知去担保公司去办理解压登记,和担保公司联系后被告知,担保合同上要求车主在贷款未还清期间的车辆保险要在该公司购买,但是
有人向我借款200万,说要拿一批轮胎做质押,但是对方离我比较远,交付给我的话还涉及到运输、存储等问题,我想问的是有没有更方便而且保险的方式 有没有不用交付给我,又能起到担保作用的方式?
第一次起诉了债务人,没有起诉连带担保人,法院判决由债务人偿还全总债务,债务人有一车辆顶帐后,因债务人无力偿还,执行庭作出了终结裁定,后债权人在担保时效内有起诉了担保人偿还剩余债务,法院以一事不再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请问各位律师债权人还有必要上诉吗?有没有类似案例?
请问律师,高利贷借款现在无法偿还,如对方起诉,法院会怎么判?法院拍卖我名下的财产,我想请问一下拍卖有底线吗?是拍到有人买的低价吗?还是也会保护债务人得利益?还款是先本金还是先利息?现在因无法偿还到期的本息更无法承担合同到期后的还在计算的利息,再请问合同到期的利息可不可以不计,如还计是咋样的计法?
我在打麻将中认识了一个朋友小李,有一次带小李到一个熟人的开的赌场去玩,小李输了很多钱,问我借钱我没有。我那个开赌场的熟人好像是看在我的面子上给小李头一次借了几千块钱,之后我再没跟小李一起去过赌场,但是小李一直去玩,问那个老板又借了好几次加起来5万块钱,但是小李没有能力还欠,赌场老板就让小李签了一份借
今天单位发一个通知,告诉我曾经在2008年某月从公司借了六千元,一直未还,仍旧在电子系统中。 因此近日我去财务系统查了下当时的记录(因为时间太久了),当时借款申请(电子流程)确实是我提交的(当时领导计划带着我一起出差),但钱被人领走。 那个时候刚好赶上部门调整,这次出差计划也因此取消,我不需要
朋友想用他母亲的房子和他厂子的营业执照抵押向我借钱,十万,期限借一年。麻烦问一下如果到起不还我可以收回他母亲的房子吗?怎样办更安全,我们怎么写这个协议?我们签得这种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本人与朋友李某关系很好,又是同乡工友加兄弟,一起在安徽打工。从10年到12年初先后借给李某共计人民币6315元,同时在李某11年8月份包公时为李某帮工十二天(一天120元)共计人民币1440元。现今李某无心还钱,本人准备好字据让他签字时,李某从外地逃离回老家陕西。现如今本人已将字据写好具有证明人签字证明,但李某逃回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