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横穿没有红绿灯的公路,走到一半因车辆多停下,等车一过,我起步准备穿过马路,速度很慢,可因刚才那辆车挡住视线没看到马路一侧顺行过来一辆急速行驶的电动车,她也没看到我,她的车脚踏擦到我的前轮里,被刮倒了,我的车没倒,她的牙摔掉了,车上还有个小孩,没事,只破了点皮,我们没报警,直接去医院,给小孩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已打转向灯,准备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摩托车追尾相撞电动车。请问责任如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已打转向灯,准备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摩托车追尾相撞电动车。请问责任如何认定??
2015.9.14号傍晚7时许我开轿车在同向三车道最左侧车道向南行驶.突然发现我车右前方一骑电动车横穿马路,我紧急刹了车同时也向左打了方向靠在路中间隔离护栏上停下了,我车停稳后约一秒钟骑电动车的撞到了我车的右侧和右前轮,电动车和人倒在了我车的右前方2米处。请问法律责任怎么划分,请高手指点。
小号电动车逆行横穿马路与我的大号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小号电动车主骨折,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小号电动车逆行横穿马路与我的大号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小号电动车主骨折,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事故任定书以小车超速为主电动车交警写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为次,责任认定复该已过期了
事故任定书以小车超速为主电动车交警写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为次,责任认定复该已过期了。但我让交警把信息公开后、发现交警把陕西方正鉴定的电动车由西北向东南行驶占快速车道擅自改为“由北向南“过公路。这个事故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