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台湾本地有注册,是正规公司,在大陆设了办事处,没在工商部门登记,没任何营业执照,以个人名义租的房子做办公室,但无仓储货物,货物放在香港仓库,办事处有业务员三四名,主要负责大陆客户的业务,大多数客户都是做美金,货物送到客户香港仓库,或由FEDEX交到机场,客人自己完成清关.只有一小部份客户付RMB到主管个人帐户,货物
户口本上除户主即承租人外还有2人。1人户口在此地数年,曾在此地住过数年,现不住在此地;另一人曾在此地住过数年,后迁出户口搬到其他地方居住数年,现户口重新迁进来不足3个月,居住不满半年,二人能不能称为称为同住人?如果要更该承租人,只需现承租人同意,还是同时要经过另2人同意?
我是初婚,无小孩。女方生了一个小孩,但归对方所有,而且在对方时并没有打结婚证。现在我们领了结婚证,怀了小孩,马上要生了,但没办准生证,我们这种情况要不要罚款?罚多少?
我于2004年3月生有一女儿,我是农村户口。在08年的时候老婆怀了第二胎,当时去办准生证时才知道她的户口随读书时一起迁到当地学校所在地[系城镇户口]于是我马上将其户口迁回农村。当时计育办还是不发二胎证,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于次年三月份生一男孩。后通过渠道已经上户了。儿子现在都两岁多了,前几天计育办有人来我家里说
我今年21周岁,我媳妇也21周岁,我们今年4月10号结的婚,并在今年9月份生下一个孩子,我们还没有结婚证呢。我现在应该是无效婚姻吧?会不会罚款?罚多少?他们有没有权利拘留我?
我和女友在一起生活4、5年,并同居非婚生了一个女儿,在这期间在外地生活租房,女友不工作一直在家带着女儿,一直都是由我承担租房及家庭里的3人所有生活开支,家庭压力都是由我一人承担,由于我经常在外出差她有时不理解我的工作总是找我吵闹,怀疑有外遇,又吵闹着你往我回到她的生长地方扎根,都不理解我的工作辛苦和赚
我和一个人闹过纠纷,然后他就去派出所告我,说我把他打了,但是他拿不出任何证据,也没有任何证人,派出所要我去做笔录,笔录做完以后派出所没做处理,然后那个人就天天去派出所闹,还说要我赔钱,不赔就到我单位去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以下引用文件部分内容: 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当年有旷工者;待岗期间或当年待岗(待分配)超过30天的; (2)当年请工伤假六个月及以上的;享受三个月及以上哺乳假的;全脱产学习累计满三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