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天的晚上,李某,张某因喝多在酒吧门口踹了别人一脚,当时他们好几个人了都没有还手,在我们刚刚要走的时候,对方又叫来了几个帮手,因当时李某跟张某在一起,所以他们直接过来将张某,李某,打到在地,李某不服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对方捅伤,
我在街上先动手打李某. 李某拿出随身带的刀捅我,对我手臂造成轻伤. 我夺过李某的刀,一刀捅到李某胸部,我将李某捅成重伤. -------------------- 1李某捅我手臂,是否正当防卫? 2我夺李某的刀,捅李某的胸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一个下午A有预谋的打电话找B,B没以为A会打他,在没有一点防备的情况下带个朋友去了。A身后带2人,AB刚说几句话时,A突然上车,A的2朋友拿出1.5米长的大刀(所有人使用的刀械是之前特意制作的)砍杀B。 B在第二刀没躲得开B头部砍破(目前是轻伤),同时B的朋友没有帮助B,去追A了。同时又来了2个面包车20人(A安排的)
牛某家因为搞装修工程,造成院外街道废弃物未及时整理,王某路过此处摔跤,后心存不满,去牛某院中提挑衅闹事,并对当事人进行辱骂挑衅,用石头砸坏牛家窗户,后牛家主人从家中出来后,双方在相互厮打中,牛某用家中农镐将王某头部一击打伤(打了一下),后王某住院鉴定为轻伤,请问牛某的行为构成那种行为,负主要什么责任
甲人事先出手打我,我躲开了,他没打着,随后甲又打中了我,我于是就还手了,我们两个就打了起来,我把他打成鼻骨骨折,我只受了点皮外伤!他多次出手打我,只是没打着,我还手了!甲要我索赔钱,多少钱是合理的?我算不算是正当防卫?我是一个残疾人!我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天,甲方30余人手拿菜刀、木棍来到我所住的小区,之前他们给我打电话让我在家里等着,我以为他们不敢,就没放在心上,岂料,这伙人真的来到了我的家门口大骂,看到这种情况,我姐姐妹妹前去劝阻,被他们砍伤,我们兄弟3个一看不妙,就返回家里拿了木棍自卫,和他们打起来,但终归寡不敌众,我们2人轻伤,甲方1人轻微伤,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唠唠。(争吵原因:被害人的现任女朋友是被告人以前的女朋友,被告人就给被害人的女朋友打电话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要灭了他。被害人知道后非常生气,便给被告人打电话,双方因此在电话中争吵起来)。据被害人说唠唠没有打仗的意思。之后,被害人与朋友打算在
游飞保律师: 您好。 我想跟您咨询一下关于寻衅滋事的案子的一般处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打群架6次,但是没有使用武器,而且几乎每次去只是充当人数的,都没有造成人员大的伤害,现在被抓进去了,之前说可以保出来的,但是后来上面又不让放,最近严打。我想问一下,如果就照现在这样的情况,会判处多久?
甲乙为夺一地盘的经营权产生纠纷,甲乙相约在某地斗殴,甲纠集十余人前往某地,在等乙过程中, 甲看到一辆汽车驶来,甲认为是乙开车而来,便上前对车辆用砍刀和木棍把车辆损坏,后听到车内有女人叫声,发现砍错了,便逃匿.能不能认定聚众斗殴未遂.经鉴定,修车费用为2300元.
我舅舅是在我们县城拉三轮车的,城管要求他把车上的电瓶拆掉,有电频就可以省力。结果到时间,他没有拆,要把他的车拖走,(在我们家乡那种三轮车要值3-4万块的)市政的就打电话给执法的警察。结果我舅就开始和那个执法的拉扯起来。后来被警察抓走,被判了刑事犯罪(寻衅滋事罪),这是不是误判。请律师朋友们帮帮忙,万分感激。
就是我朋友去托运部代收货款时由对方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然后我朋友叫了几个朋友给对方打了,一个轻伤,四个轻微伤,后来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给我朋友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