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月三日中午十一点左右,家人出去大概一个小时,回来后房屋烧毁,扑灭后,房屋倒塌,财产全毁,大概估计有5000多人明币。想问下国家是否给于补偿?
您好我是青岛胶南地区的,我们村正在拆迁改造但不是国家征用性质的。所以想咨询一下房屋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与
您好我是青岛胶南地区的,我们村正在拆迁改造但不是国家征用性质的。所以想咨询一下房屋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与补偿办法,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根据那些政策或规定制定出来的补偿办法。在就是在拆迁中补偿杜少?
在搬迁后获得房屋补偿之外,还要其他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合法呢?
搬迁后,政府补偿和原来屋子一样面积大小的房子。不过原来的屋子地点好。可以利用地理条件,办些小买卖来维持家庭生活。新补偿得到的屋子,虽然面积一样大。但是根本无法用来谋生。 像这种情况,想多要些其他的经济补偿,或者希望得到的房子,是可以进行商务活动的房子。 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呢?国家法律是否能保障这些权利
律师您好! 我们是2010年8月28日-2011年2月28日长阳路贯通的市政动迁居民,拆迁许可证是2009年8月19日-2010年2月18日的,除了动迁奖励费和托蒂保障,我们的房屋估价都在1.3万-1.4万/平方米,为了保证动迁的顺利进行,《长阳路道路新建基地告居民书》:“由于本基地选举评估公司之日与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间隔较长,期间
本人在国有企业上班,l98O年参加工作属全民正式工父亲也是这里工人,本人自结婚以来是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房子是父亲买单位的,现在这里折迁是单位折迁的盖商品房,是否有权买房或补偿?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