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商场签的租赁协议,协议上租赁期限为2年,自2011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2日止。实际计租日以该商场正式开业日为准,甲方(指商场)须在正式开业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进场装修,否则计租日顺延。 问题一:这个2011年12月23日是有效的开业日期吗,现在商场没有开业,是否属于商场违约? 另合同上违约责任一项是说: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商铺交付给乙方超过60日的视为严重违约。 问题二:请问这里的“约定时间”是指2011年12月23日吗?现在商场没有开业如何维权? 盼各位专业人士进行指点,如果我要解除合同算不算我方违约?如果我要继续租赁要如何保障开业时间?多谢各位!
旧:A房东 新:B房东 A问我是否想把铺面买下来,如果不买的话他就卖给别人,但卖之前要签放弃购买权,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想要花那么多钱买断它。。A住东莞所以说次次上来都很麻烦让我们签完他就好转交给中介让中介去跑新的买家。。他让我们行个方便,所以我们就签了。之后铺面很快就转卖掉了。。A与B签了新的合同,今天新
本人承租商场档口,面积12平米,因消防检查不合格,商场要求用户做防火装修,费用自行负责, 因四面墙不可支撑,需要重新做个房盖要求(要用砖),我们无法承受相应费用,不知这费用是否由商场负责?如若不盖我们可否要求不再续签下年合同(已经缴纳了一半的资金可还没有签合同因为事先它们没有说装修的事),这样我们是否
你好。我此前与某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了他们一个店铺,本来是在今年3月到期,不过因为他们说不续约就要涨店租,我们不得已续约了,是到2013年的。但是因为近期生意不好,我想终止合同,合同上又写了不交租就把3个月的押金没收。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将损失减到最少去终止合同?谢谢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上承租方可以两个人的名字一起签吗,签了之后有什么影响吗?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上承租方可以两个人的名字一起签吗,签了之后有什么影响吗?
我们与本地一商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还缴纳了15000的入场费,5000押金!但是商场承包人,一年以后说不再继续经营,要强行将我们清场。并且不再退还我们的入场费,只退还押金!我们进场的时候是清水房,装修都是自己投资的,现在无条件叫我们清场,我们该如何维权!
超市店中店租赁合同以每年一签的形式延续到第四年,现离合同期满还有三个月,超市招商办负责人通知清货退场,给出的要求是想要续租必须项目转换,重新装修,房租递增百分之20,请问我现在给如何维权,他们是否有权做如此的安排。
签约时的商场的具体情况与要求招商专员并未具体阐述,也没有实际的图纸与文字证明。现商场强行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进行装修,并在商铺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了部分管道,该管道对本店铺影响严重。商场多次派专员解决,结果并非将双方意愿拉近,最终结果利益任然靠近商场的现在要求进行。(不同的解决方式下,权衡利益
我租一新的商场里的店面按全同应该是12月24日开业,但商场没有按合同的时间完工,无条件改期说1月1日正式开业,但又声称要1月8日再开业,这期间无理的拖延时间,欺占了我的租用时间,影响了我直接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