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园的房子无产权,无安置城中村居民,售卖。并向买房人口头保证5年内可以拿到房产证,我于2009年的10月填写了认购书,需缴纳十万八的预付款,剩余了款额要在一年内缴清。我妈分三次交付六万五千元后因一些经济能力原因无力交付剩余的款额,并要求退款。售楼人员称只能等我所认购的房子近期能顺利再次售出才能退还款额。至此一直到2010月1月我打电话挺对方含含糊糊后再次拨通电话无人接听,我打其他人电话才得知房子已经以高出我三万卖掉,可没人通知我去取钱,并说财务现在没有那么多现金让我在家等电话。2010年1月7日我再次去经理对我承诺15日给我,我再次等回家等消息,可还是没等到。14日我去售楼中心非但没拿到钱并受到他们销售经理的指责,并扬言如果现在要可以,但必须扣掉百分之二的违约款。后又称如果你想要全部再等两天,我又一次失望返家,继续等电话。他有权利扣除我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吗?我怎么做才能让他把钱退给我?谢谢!
房主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租房合同,乙方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将房屋部分出租给丙方(经营超市),剩余部分乙方使用(合同未经甲方签字只口头同意)租期为三年,已交二年租金。在丙方经营1年零8个月时乙方由于租房合同到期与甲方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通知丙方)现甲方不让丙方继续经营。(现甲方口头允诺的租
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书,在交首付款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时候,开发商说面积初测面积增加了6平多,我不想要了想要回定金,与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让我9号之后来(9号是签订合同的最后一天期限)这明摆着不等我先违约么,不想给了
我与房地产开发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但有交付定金的收据,收据上写明卖楼价格但未写缴付全款日期,待我交款给对方时对方已多次催款不交为由拒收全款拒绝卖楼,我有交款给对方但对方不收钱的录音。对方找人做假证,被我的律师一一拆穿,最后对方律师不在为其代理。 经起诉,现法官已起草判决对方交楼,但对方通过关系向法
请本人于2007年6月付全款买了一套商品住宅预售房,约定是2007年12月31日前交房,直到2010年5月份才通知可以交房了,但是开发商什么证书也没有,<竣工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住宅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没有去收房,我准备起诉.但是开发商公司的名称已经不再是我合同上签的那个名称了,我买房时这个开发商是于
A购买B的二手商品房,合同注明够房款分三期交清,第三期尾款交付时间为B方将户口从该商品房后结清,合同规定B方的户口迁移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前,B在2009年5月才将户口迁移走,A以B违约为由拒付尾款。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日前A没有对B就合同违约提出主张。2010年11月5日B起诉A,要求A结清购房款,请问该要求合法
我于2010年4月在一家房产公司订购联排别墅一套,签订了认购承诺书,并分两次共预付了9万元。承诺书上写:1、此房价格为51万元,面积按照验收面积为准,价格不作调整。 2、乙方(购房人)在接到甲方(售房人)签订购房合同通知后7日内前往售房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做退房处理。 并写明了乙方需支取公积金并
你好,我父母的房子现在除了我母亲的户口外,还有她的哥哥,侄女和侄子的户口。因为他们是知青,想回上海没有地方落户。我母亲现在想把房子卖掉,但是他的哥哥却要按照户口占有率分房款。 这套房子当初是我父母购买的商品房。 请问怎么处理?
尊敬的律师: 您 好! 首先感谢您能在万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我是湖南省平江县的、我于2007年12月在广东省博罗县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我当时买的是现房,我的购房合同上面是约定按套购买的。所以合同上面的房屋信息只注明该房约定面积为274.21平方米,总价值803700元人民币。关于该房的单价一栏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