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a(男)乙方:b(女)因双方感情不和同意离婚1.现有住房一所(系a与b婚后买的房子,男方签署的买房协议,未办理房子过户),暂由b母女三人居住,待房价适合情况下卖掉,房款归甲乙双方平分。注:此协议由b手写的,日期为2008年10月10日,下方有双方的签名2010年6月房子拆迁,由乙方办理的拆迁手续,分得的两栋楼房协议分别是乙方和甲方
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在一块农业用地上建了几个土窑烧炭,总计投入四十多万,现在土地局下达处罚决定要求立即拆除,并且处罚通知书已经过了复议期和起诉期,我们几个人对土地局的决定没有异议。现在土窑不让烧炭了,生意不好,他们两个合伙人把我起诉了,要求法院评估上述土窑,要求依法分割。我要问一下,这样的财产法院能给分
离婚协议里只写明一处房产的分割协定,但是未写明另两处房产分割要求,我在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虽然我们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里的婚前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是未写明另两处房产分割要求,其中一处房产是用我们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购买的,现在处在还贷期间,还贷卡是她的名字,而且我的双胞胎由我抚养,我在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间协议离婚,女方为了早日摆脱男方的折磨冲动之下离婚,房产及存款男方所有,女儿交由女方抚养,男方给予一定的抚养费。现已经签字离婚,请问是否还可以重新去法院进行财产分割?
我婆婆07年去世,之前有一套房产是婆婆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夫妻关系一向不合,去世时口头遗嘱所有遗产归儿子所有。婆婆去世后,并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08年公公再婚,与别人领有结婚证,现在房产证仍然是我婆婆的名字,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请给予指导,谢谢!
我方有兄妹5人,对方有继母1人。父亲去世后,继母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父亲遗留的房屋份额,法院予以支持并判定了份额。我方兄妹占大份,继母占小份。现在我方不愿再和继母纠缠,想要提出房产分割,并获得该房产权,请问,这样做是否可行?应该如何操作?
我与前夫于2006年协议离婚,在朋友的劝说下,他又把我接回去在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里,在我父亲的支持下我们修了房屋的二楼,可我多次要求他办结婚证他却不肯,而且常跟别的女人说他是单生,还经常用一些不堪入耳的语言骂我,侮辱我,我一气之下跟他赌气在网上跟别的男人乱聊,目的是想气气他,可没想到他趁我不在电脑边时
我与前夫于2006年协议离婚,在朋友的劝说下,他又把我接回去在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里,在我父亲的支持下我们修了房屋的二楼,可我多次要求他办结婚证他却不肯,而且常跟别的女人说他是单生,还经常用一些不堪入耳的语言骂我,侮辱我,我一气之下跟他赌气在网上跟别的男人乱聊,目的是想气气他,可没想到他趁我不在电脑边时
我与前夫于2006年协议离婚,在朋友的劝说下,他又把我接回去在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里,在我父亲的支持下我们修了房屋的二楼,可我多次要求他办结婚证他却不肯,而且常跟别的女人说他是单生,还经常用一些不堪入耳的语言骂我,侮辱我,我一气之下跟他赌气在网上跟别的男人乱聊,目的是想气气他,可没想到他趁我不在电脑边时
父母都健在且身体健康,但已经离婚,离婚时房产已经分割为两份,两人现在名下各有一个房本,但是老爸说想把房子在分割 一下,可不可以将现在的两份分割为四份,让我们一家四口各自持有...一个是一间大平房,一个是上下两层的小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