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个子女,我其中一个儿媳很有可能将来和我的儿子离婚,我有一套老房子在我的名下,将来肯定会拆迁换新房子。我想立遗嘱说明拆迁时我儿子得到遗产后,这个儿媳和他离婚时不能分这一部分的遗产(财产),即我儿子得到遗产不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怎么立遗嘱才能将我这个儿子应得的这部分遗产变为我这个儿子的个人财产,还不能影响其他子女的继承。请重点指出法律依据那一条。我现在不便办理赠与手续,只能立遗嘱。
家里的长辈的房产 由我继承,这个房产是夫妻双方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如果想让这个房产成为我的个人财产应该怎么做?
老公在结婚前就买好房子,我和他说好,结婚后要做为我们共同的财产,但一直没做过什么手续。新的婚姻法出台后,我就对我们婚姻就没安全感了,老公承诺说会把房子看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但是我们没什么凭证。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把房产做为我们共同的财产。请问我们是否可是按婚姻法里这条“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
原告告我和妻子民间借贷,法院判我还钱,驳回对妻子的诉讼,这是不是属于个人债务了?我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要用来还债吗?妻子是否能保住一半的财产?
我和老公两人申请的两限房,老公是主要申请人,他是北京户口,我是外地人户口不在北京,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只让签一个人的名字,我想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能否添加自己的名字?如果不能填我的名字,假设我们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割?
去年我们婚内贷款买了一套房,首付是我付的钱,签合同时,房产公司要求两人必需到场签字。当时房产公司给的是收据。当时考虑到我在外地工作,后面办手续一类的我不方便过来,于时,银行办房贷开卡以我老公的名字,钱也是我每月打到他卡上的。首付换发票也是他去换的,签的字是他签的。现在我跟他感情上出现了点问题,我想这
1985年我奶奶和别人互换房子,家里其他人都不符合换房要求,只有我母亲符合,所以这套房子的单位登记姓名是我母亲。后来我母亲的单位分配住房时由于名下有这套房子而没得到分房指标,1999年我家全款买下了这套房子(房产证、土地证都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未立下遗嘱,叔叔们认为这套房产应该是我奶奶的
婚前老公的父母买的门市房,合同书上是老公的名字,现在要办房照了,名字写我的名,算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我有一辆车,当时是我个人出资3。1万元,公司出资5万元购买,发票写的是我个人的名字,我个人交的购置税,如果我要离职,这辆车的归属权怎么判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