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老公被别人用辣椒水喷眼睛,在他眼睛什么也看不到的情况下,别人用棍子把他,而且是好几个人打他,出于自卫我老公又打了别人。我老公的手被打骨折了,别人脸上有一道小伤口。我老公去医院了,我老公的朋友又打了那个人。伤试鉴定我老公没鉴定上,别人鉴定为轻伤。请问我老公会付什么样的责任。我老公想私了,那个人要10万
请问有经济问题,承担了刑事责任,是不是还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不需要退钱?
请问有经济问题,承担了刑事责任,是不是还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不需要退钱? 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想承担刑事责任后,不再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房子).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
我司承办工程报工作量后发现业主多批了价款,了解下来发现有底下施工队提供了合同复印件作为批价的依据,但是这份合同复印件价款明显比原件要高,怀疑合同造价,但是只有这个复印件没有找到假的合同原件,是否可以报警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起诉?相关人员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立案,业主方审价人员会不会一并被追究职务
我的妈妈与邻居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用竹子敲到对方的后脑一下,后来公安来到现场,要求到医院检查,及住院,在医生给出的报告中有说脑震荡、意志薄弱、呕吐等,一共使用了三千多元,但对方要求说一直在医院治疗,直到无事为止,要让我们先垫付五千元费用,但医生说明检查报告都没有什么大碍的,我们没有接受对方的要求,
律师您好:我有个法律问题向您请教。去年3月,我父与他人发生争执,双方在推拉撕扯过程中,我父后退时不慎将以旁观者碰倒在地。被撞者做了司法鉴定,鉴定书为10级伤残(诊断为左手桡骨骨折)。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我父拘留到看守所,后立案。现在,我们已同伤者调解,并支付了赔偿金,伤者也表示撤诉。我有三个问题向您请教
我于2012年1月26日在成都军区空军机关医院做了他们最好的人流手术,第四五天出血量明显增多,并伴有腹痛,怀疑没有流干净,这种情况,如果需要再次做清宫手术,对身体伤害也是很大的,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呢?如果要追究医院的责任,具体要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