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30万(法院已认定) ,离婚后我已还15万,债权人起诉我偿还剩余的15万。起诉过程中债权人免除我前妻的的清偿责任,法院判决下来是要我清偿剩余的15万,问题:1.既然免除了我前妻的清偿责任那应该是我还7.5万才对啊? 2. 这个案件有没有上诉的必要?上诉的重点是什么?
您好!我想了解以下两个情况: 1,如果老公以个人的名义贷款买房和付首付,那么如果我们离婚或是老公发生意外(生意失败,疾病或死亡等),那么我是否要继续偿还贷款(我没有偿还能力)? 2,如果婚后老公购置的一套房产,房产证只写老公的名字,如果离婚了,我是否有份?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的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协议由男方承担,但债权人向女方追要。女方还款后如何再向男方追要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协议由男方承担,但债权人向女方追要。女方还款后如何再向男方追要。这个追要有期限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婚后所欠债务有男方个人欠的债也有我们共同签字所欠的债务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婚后所欠债务有男方个人欠的债也有我们共同签字所欠的债务,但贷款全部由男方支配,如果离婚后女方不愿承担负债,夫妻可以写一份协议吗?法律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