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毕业后来苏州工作,持有苏州户口。经过四年打拼,终于下决心买房,但是在贷款的时候却被告知我已上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黑名单,从而导致无法放款。我曾经先后在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广发银行办过信用卡,但是先后都已注销,并且没有欠款。所以我怀疑有人盗用我的身份申请了相关信用卡进行非法透支,导致我的信用
2008年我去辽宁抚顺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存钱,柜台服务员问我如果钱不用,就存活期,带保险,利息还高,跟存钱一样,我同意了,但没有签正式保险合同。2010年我想取出这笔钱,发现被冻结,2010年11月14日我去取钱,钱在2010年被取走。一定是保险公司和中行偷走了我的钱。我怎么办呢?
我要跟新加坡男友在中国注册结婚,我们未婚先育已经在中国有了一个3岁得儿子 需要我和男友的哪些证明呢?谢谢
2005年10月给别人担保农信社贷款2年、20万,担保期忘记如何约定了。至今2011年7月,款仍未还,期间只是接到银行电话督促还款通知,没有其他通知。现在我要买房,可以办理贷款吗? 担保人对贷款还负偿还责任吗。担保期限忘记多长时间了,最长会是多长时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