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给对方办理的是暂缓执行,执行什么,伤没有验,在伤情方面我爱人是什么伤,因为法制处的说没有采取治安拘留的主要原因是要为我爱人最初的轻微伤做最终伤检,现在又说他们不管验伤的事,而且不给我们处理意见,只是口头通过电话告诉给对方办的暂缓执行,原因1:对方高血压2对方的妻子次日被我爱人打伤(轻伤)他需要照顾他妻子,这理由成立吗?他妻子被打也已经7个月了,都能在小区自由行走了,还要照顾吗?这分明是在为肇事者袒护
投诉给哪里?我已经向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市督察总队、中央政法委寄材料反映情况了,以及我的要求,不知能否起作用?我可以向区政府的法制科投诉吗或者寄送行政复议的申请?
我今年17年,想改名,但派出所不受理,如果我想申请行政复议,具体需要怎样做?在哪申请?是本县的上一级的公安局吗?具体是怎样做?说清楚一点,我不太明白,谢谢你们了!
仲裁书下来了,我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没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我没有合同,工作时间十五个月,不支付双倍工资,没有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只有经济补偿金。我是被单位辞退的。
我妈现在因“殴打他人”被派出所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这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中最重的处罚,情节如此严重?我妈是因为对方侵占我家财产,去对方家要回,对方不给,我妈要其一起去村委解决,其也不肯去,所以发生了争执,相互间可能发生了拉扯,并没拳打脚踢,拉扯中,对方手臂擦伤了毛皮,而我妈也给对方推倒在地,经
案由:因对珠海市**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6月期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向政府采购单位的经办人王先生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贿赂行为,共计行贿28.8万元。是不是禁止 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