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把个人物品分别占了阳台、次卧,客厅,并拒不拿走,如何维权呢
背景:7月在个人房东处整租的两居,签订合约日期为7月28日晚周四,合同开始日期为7月29日(周五)并同时缴纳4个月房租(押一付三) 房东在晚上催促收房并签订租房合同,所以在看房时有些匆忙,一些纰漏未发现 事件起始:因为是上班族,只能周末收拾,于是从7月30日(周六)至8月6日一直在整理房子,期间对房子做了彻底保洁,并粉刷了墙壁; 但同时发现房间多处损坏,而且房东把个人物品分别占了阳台、次卧,客厅,并拒绝拿走,拒不协商,同时表明如果不满意可以退租,但是钱别想拿走,被逼无奈只能继续租用并发了维修清单,房东表示可以修理但是物品拒绝拿走 分歧点:房东个人物品拒绝拿走占用个人空间,大量木材堆放阳台及次卧至无法使用并有引起火灾的隐患,柜子也有锁起来的物品,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怎么保障我的居住权?
工厂宿管在我上班时间私自拿走我的物品,是我的上班期间。其中有我的驾照身份证,钱包等物品。请问我该如何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位于三楼,楼上业主把房子出租出去了,阳台和客厅有渗水情况,石灰已经发霉变色,楼上租户说不关他的事,业主也在外地联系不到,物业也说不关他们的责任。阳台有跟管子,是管子所在的天花板附近漏水,这根管子原本是接空调水的,楼上不知道那家偷偷做了水池把水接到里面,导致经常有很多水留下来,二楼阳
公司以主体不变,将生产,质量,安全,承包给个人。原合同工如何维权
公司以主体不变,将生产,质量,安全,承包给个人。原合同工如何维权。
情况的是这样的:甲方:(公山集体所有方:XX省XX县XX镇XX村14组、15组),乙方(承包方:承包甲方集体公山做经济作物,乙方有达10多位股东,村干部村委书记(是我们村的)参与其中占股,属于私人制承包);甲方把村集体公山承包给乙方,承包30年,乙方在公山做经济作物产生经济效益要给一定比例的金额给甲方,具体情况不明
房东凭租期间随意拿走房内物品,三个女的租房,开始没有拿走窗帘
房东凭租期间随意拿走房内物品,三个女的租房,开始没有拿走窗帘,中途突然要拿走,三个女的,大夏天的没有窗帘怎么方便,况且上班没有时间出去买,开始没有说要拿走,中途了突然要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