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外租住的房子里因煤气中毒去世了,当时因为与房东在派出所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所以未经 解剖(遗体已火化)法医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死因上只写着"排除机械性暴力损伤"字样,并未写明煤气中毒或一氧化碳中毒.于是保险公司要求我去派出所写一份证明,证明我妹妹的死因是因为煤气中毒.而派出所给我的答复是未经解剖
死者在9月8日晚上11:30左右在用人单位睡觉,9月9日早上用人单位见死者未按时上班于是在死者房们外叫了几声,死者未答应,单位管理人员不予理会独自走开,未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到了12:00用人单位见死者还未上班再去死者房外敲门,死者未答应,用人单位还不予理会,到了晚上6点左右再次敲门时见死者还没回应于是破门而入。
外派机构未给外派海员上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人在境外出险,如何索赔?
我哥2011年1月被国内一公司外派上船(香港籍),2011年9月在国外一港口工作期间意外身故,经核实外派机构未给我哥上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外派海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们可否依据此规定所要相关赔偿?另外,
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亡,学生家中未支付医疗费用(肇事方支付),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如果是?可以索赔多少? 渴望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