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老家过来东莞这里,在 汽车站旁边买东西的时候不 小心把别人货架上物品碰掉了 ,结果赔了200元,请问这算不 算讹诈
碰掉的东西就是燕窝之类的 保健品,价值386元,结果赔了 200元,其实没什么大碍。
张律师: 你好,我请咨询下目前我遇到的问题,我先介绍下我目前的情况,我是与2011年4月2日与我所在的门面签定了一年的合同,到期时间为2012年4月2日,,我打算明年合同到期之前将门面转让出去,因为我也是合同签定之前从之前的商铺租赁方手里花了五万元转让过来的.我所在的房东是一个不讲理的人,他想黑吃黑,也就是说我明年想
我妈妈欠别人15万元已经还了现在那两个债主商量好合起伙说我妈妈欠那两个人总共成了21万不知道怎么来的而且我准备去银行查询汇款记录因为有一部分钱是我的卡汇过去的另外一部分是我妈妈的卡汇过去的像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
6号上午,我骑电动车逆行(我是送快递的,会经常逆行骑车),在公交车站牌附近,一女孩打着电话从人行道台阶上往下(辅路上)走,侧背对着我,我看到后赶紧按笛刹车,没来及,电动车前轮碰到了她的左小腿,看到碰到的并不严重,想应该没事(第二天拍片检查小腿有点肿,无外伤),就赶紧给他道歉,问她有没事,她仍打着电话(
事件经过。 在淘宝购入价值2200元的手机,发现有质量问题发生换货.店家要求把手机通过XX快递寄回去,在派送过程中.店家告知我手机掉失了.并一直说XX快递在找他协商赔偿的问题.结果次天早上十一点多就被签收了。下午1点多店家还一直说手机是掉了,找不回.后来我去报案.办案人员要我将签收的底单拿回来立案告诈骗。就致电
有个顾客说钱包拉在某一酒行,店主没有看到,顾客非要店主拿出来,并且说里面有五六千元的现金和银行卡、工作证。顾客找了许多人跑到酒行里闹,并且威胁说想不想做生意了?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年也别想过好,还说她哥是黑社会的。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店主应怎么办? 在一月十二日十二点多到酒行里买了两条烟是510元,顾客给店主60
是不是受害者要的多就是讹诈呢?虽然要了,但是没要求一分不少的赔偿,是不是受害者可以随便要,但是赔偿多少是交警定的事。
去汽车站旁边的商铺买东西,不小心把货佳的一盒燕窝类似的保健品,弄掉了。(说实话连自己就 不 知道怎么 弄掉的 )说要照价赔偿,价值386元,结果赔给 他200元,东西也 没要 ,这样算不算讹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