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年前去世,留下一单位房(我母亲先前为单位职员,房子房改情况未知),父亲也有一套单位房(此套房子未参加房改,产权为我父母双方的名字,我是儿子,去年我父亲娶了一配偶。 1.请问我父亲的配偶是否有分享房子的权利? 2.如果我需要去对这两套房子过户更名,改成我的名字,我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手续材料,去什么机构办理?
一套房子有2个名字我和我奶奶的各50%,现在她于去年去世想把这50%的产权过过来。她有2个儿子,大儿子就是我父亲也已去世,小儿子我叔叔同意放弃,但是我爷爷外面以前有私生子,这房子是先买下后爷爷再去世。就是涉及到那些私生子的继承,虽然从来不和他们来往,就好像不认识的一样,但是就是公正到爷爷单位这块,他填写的职
房产证名字是我奶奶的(我爷爷也健在),但是当时是我父亲出资建造的,由于父亲和我自己的户口都没在老家,所以用我奶奶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奶奶想把房子一部分过户到我名下,还有一部分给她养老用,等她百年后再让我继承。现在房子快要拆迁了,拆迁办说我户口没和我奶奶一起不能过户。房产证名字不能做我的话,我奶奶又
请问母亲单位房还没卖给母亲,如果母亲去世单位在卖出会算母亲工龄吗 还是由现市价买给我呢?现是我们唯一居住地 如果母亲去世在卖我们 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才能不属于共同财产呢?
我是独生女(未婚),父亲已去世,房产表示由我继承。 如果过户后的房产证我和我母亲联名。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我直接继承了我父亲的那50%的房产,而我母亲的那50%的房产不发生改变。是这样的吗? 那如果按照这样去办理,那么是否就是只收取我继承父亲的那50%房产的继承公证费用,也就是房产评估总价50%的2%的公证费 我母亲
我家的老房子房票是43平,是父亲的名字。然后动迁的时候要了两户,一户是80平方米是父亲的名字,一户是62平,给了大姐。现在父亲不在了,想把80平的新房产协议更成母亲的名字(还未办新房照),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多年前爷爷和奶奶就立下并已公证了的房产遗嘱,上面是我和妹妹的名字,爷爷几年前已经去世,现在奶奶在没有任何交代的情况下突然摔死,想问:房子怎样过户?(因妹妹曾经吸毒,父母亲的意见是过户时只填我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怎样办理?
我父亲于2010年1月份去世,留下两套住房,父亲户口已注销,但产权证仍为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还有一姊,现各住1套房。考虑到一些因素,还未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请问这样持续下去是否有不妥之处?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是否有时限的要求?而且若干年后若我母亲再去世的话,是否会增加继承手续的复杂性?盼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