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同居三年后因另一女人插足,导致分手,但我当时已经怀孕2个月,男友强迫我打掉孩子,我从各方面考虑,决定生下了这个孩子。因为,在生和不生孩子的问题上我们发生了强烈的冲突,男友不承认孩子,并不支付抚养费,说是孩子是在违背他意愿的情况下,我执意生下来的,而且是非法同居,他不对孩子负责。我是否可以通过
我的孩子患肝豆状核变性,属于遗传病,影响孩子的行动智力等方面,经过市级病残儿童审核,建议区计生局给我二胎指标建议抱养,可是我去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不符合收养法,不给办抱养手续,我说自己生,区计生局不给二胎指标,我知道我的孩子长不成材料,可是各种手续办不下来,我该怎么办?
我哥哥嫂嫂都去世了,13岁的孩子成为孤儿,户口又有和我不再一个省;孩子需要上学,需要照顾。请为我解决:1、我是否可以收养孩子(我是孩子的亲姑姑,39岁,户口胶南,一家三口。)2、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胶南来?
我有一女性朋友20岁未婚生一女,男人走了,孩子随她姓。她再婚能否把孩子改成跟继父姓?再婚对象未生育,他们能否生一胎?
我是个离异生过孩子的女人 抚养权归前夫 现在要和一个未婚的男人结婚 婚后我们能否再生一个孩子 否合法规吗 要不要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