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亲姥姥早已去世 姥爷在姥姥去世之后几年在天津市区娶了后老伴在2002年姥爷去世,现有70多平米楼房一处 房子是写的姥爷的名字。姥爷有三个孩子(本人的大舅 老舅和本人的妈妈,本人的父母二人都已经病故)姥爷生前的存款已经被后姥姥的孩子取走,现在纠纷是这处房产的过户问题 如果过户到后姥姥的名下 必须经过姥爷的子女同意,后姥姥提出给姥爷的子女每人一万元作为补偿,请问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的朋友的爷爷在临终前答应把财产给他,有人可以证明,但是没有确切的书面材料,而他的爸爸在爷爷生前已经和爷爷断绝父子关系,此时朋友的爸爸又来和朋友争夺爷爷的财产,请问,朋友的爸爸有权利吗?
一男性离婚后一直将女儿判于前妻,他孤身居住在姐姐家中十年,直至生病死亡,临死前叫来两个朋友和女儿还有姐夫在身边,口头遗嘱定下将他的两万元保险金和存折中的两万元交予女儿供其上研究生,剩下的存折钱和抚恤金等交予姐夫,偿还生前得病做手术亲戚朋友凑的钱(当时只是记录没有借条)。现在女儿和姐姐要打官司,要他父
本人在监狱服刑期间母亲曾留下口头遗言,亲戚在探视我时告诉我,说母亲在去世的时候留下房子给我,事情已过去十来年,当时听到母亲遗言的人当我哥不再时说母亲把房子留给我了,但当我哥在时又都回避不说,而我哥说当时母亲留遗言时他不在场,也不承认房子是我的,当时来探视我的亲戚也已去世,我现在该怎么办?
老人有4个子女 1个儿子 3个女儿 儿子是老大一直与老人住一起 2003年老人去世 没有立遗嘱 由于老人生前房产只买了60% 剩下40%由2女儿购买 其他子女同意 也写了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是:经子女协商 同意2女儿购买40%的产权并且将房产暂时归于2女儿名下 最后遇到房屋过户 拆迁 补偿费 都归孙子 孙子给其他子女相应的补偿。4个子女
一男性离婚后一直将女儿判于前妻,他孤身居住在姐姐家中十年,直至生病死亡,临死前叫来两个朋友和女儿还有姐夫在身边,口头遗嘱定下将他的两万元保险金和存折中的两万元交予女儿供其上研究生,剩下的存折钱和抚恤金等交予姐夫,偿还生前得病做手术亲戚朋友凑的钱(当时只是记录没有借条)。现在女儿和姐姐要打官司,要他父
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后,被告放弃应得继承份额,原告以现金补偿被告并取得全部产权。请问这算买卖行为吗?被告取得现金,是否应交纳20%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应交纳,有没有具体的文件条款来证明,烦请提供。万分感谢!!
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后,被告放弃应得继承份额,原告以现金补偿被告并取得全部产权。请问这算买卖行为吗?被告取得现金,是否应交纳20%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应交纳,有没有具体的文件条款来证明,烦请提供。万分感谢!!!
人物:爷爷、奶奶、大姑,二姑,我爸以及我叔 时间大概是1995年,当年,我爷爷奶奶到区法院起诉,说我爸爸妈妈虐待老人,事实是完全没有,爷爷奶奶受大姑和小叔的蛊惑,做了这样的事情,加之当年司法制度不完善,大姑找了法院的关系。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法院判下了我爸妈搬离老宅。 。。。。。 2000年,爷爷过
人物:爷爷、奶奶、大姑,二姑,我爸以及我叔 时间大概是1995年,当年,我爷爷奶奶到区法院起诉,说我爸爸妈妈虐待老人,事实是完全没有,爷爷奶奶受大姑和小叔的蛊惑,做了这样的事情,加之当年司法制度不完善,大姑找了法院的关系。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法院判下了我爸妈搬离老宅。 。。。。。 2000年,爷爷过
我是养母收养的,在养母收养后生父去世,留下土地与山林。当时因为我未满十八,交由监护人养母代管,签协议在我未满十八岁之前不动土地与山林。可是在我未满十八岁之前,她卖了那些土地与山林。现在 我满十八岁了。我想收回养母卖的那些土地和山林。不知是否可以?还有如果我收回那些山林和土地,我养母是否会有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