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女友分手半年后,打电话告诉我怀孕六个多月要求我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流产费,如果不予赔偿就要告我强奸是否成立,我该怎么处理
您好!想咨询下,我和我前朋友在她生活所在地买了一套房,当时因为是用他的住房公积金代款,因此房产证只能写了他一个人的名,该房从07年买我只见过毛坯房也没住过(首付和装修钱是我付的,月供钱是她供但没钱时我给她用,后来分手后由她供).10年初分手时他只写了个纸条,上面证明是我俩有一套在某地方共同财产,等他博士毕业后有能力
女方和男方,男女朋友关系,女方怀孕了,男女双方协商后做了人流,人流后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在男方家休养,休养过程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请问女方可以告他强奸吗?
谢谢,我想资问一个关于强奸未遂应该怎么判的事情,我一个弟弟用摩托车拉同乡一个女的去办事,回来的路上,想和女的发生关系,用手扯了女子一下,女子没有同意,我弟弟就把她给送家去了,然后这个女的就要向我弟弟要钱说私了,我弟弟没同意,之后,这个女的就把我弟弟给告了,检查院要以强奸未遂罪提起公诉,我不知道法院会
本月25号提出分手,已经交往半年多的时间,现在怀孕51天,他怀疑孩子不是他的。要求我生育孩子后做DNA检查,但一直没有出现,无奈之下只好做流产手术。术后3天,我找到他的开心网里的好友发送了我和他相处并流产他不负责任的信息,找寻他人。在29日凌晨1点,他打过来电话已经找律师告我诽谤罪,一定要我让我进监狱。 想
我和前女友(未婚),在中山共同买一套60万的房子,我出35万,她出25万。现在分手了,合同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请问现在我们协商,给她25万,房子归我。请问是否需要交二手税?如果交,是按25万,还是按房子的60万计税?谢谢
如题,今年年初开始同居,年中双方见家长、谈婚论嫁,同时购车一部,写女友名字,本人出80%车款,女友出现金20%,近月因婚房产权纠纷问题,女友在毫无协商情况下出走,并带走车及购车文件(含购车时的本人刷卡签字小票),经电话联系协商无果,对方执意分手、要车,本人现只有银行出具的刷卡交易记录,汽车4S店应该有购车文
其实 她也不是我女朋友 只是那天我在宾馆开了个房间 等朋友呢 说聊会天 然后她老给我打电话 就是老缠着我那种意思 我就说在宾馆呢 然后中间就略过了..总之她就过来了 过来以后..朋友都走了 呆了好一会..我吧..我承认我犯错了 孤男寡女独处 我的确没忍住..然后就试图发生关系 但是她是同意的 事后 那种感觉没了 我就感到清
我们在一起住过五次 第一次在月经过的第一天 连续三天 第二次 第三次 各一天 在第一次后40多天说怀孕了 我考虑不是我的但他在这无依无靠 我出钱给他并陪她做了 后来没做干净又和我要钱我又给了他 现在又和我要钱 我说没钱他说要告我强奸 这个罪名成立么
我给交往了两年大多的女友花费了将近十万元现在分手了我的花费是否能要回,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友,从认识到分手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就见过一次面,我在太仓,她在厦门,她家是南通的,我们交往期间所花费的钱都是她开口向我要的,这包括在淘宝网上买的东西,回南通的机票,在厦门交的房租,她的家人住院我汇去的钱,这些大多是我通过汇款汇过去的,现在分手了,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我是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