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现在搞城市规划,在街道边有一块一亩多地,已经申请为我家的宅基地,因为家里没足够的钱建房,现在有人花钱设计建造,无论如何设计,建好之后地下两层和顶层归我家,另外在给20万元。其余的房子归他,由他处置。不知道这样是否存在问题和风险
具我所知她已经用了好几个人的房产证了,我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她要做生意,需要500万,我和她签什么样的合同才能把风险降到最小
男方婚前由父母和他自己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供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并已生有子女,3岁,男方是否可以随意处置房子?无女方同意的情况下买卖是否成立?女方应该怎么办?(房子暂时还未去住,夫妻并无其他住宅,但父母有,还能算上?)
最近在链家地产看上一处房子,准备近期买入,但是此房为期房,2011年5月才能入住,链家地产将此房视为二手房进行买卖,说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会规定,在房屋产权证下来后进行过户,前期只需支付房款的30%为预约金,房屋过户后再支付余款。请问这种购买方式是否存在风险? 请问合同协议中都有签署,那么购买这样的房子还存
最近在中介看上了一处房子,通过中介和卖方签了购买协议,付了1万5的定金,准备开始申按揭,准备了相关资料,中介查询了自己的资质,说没有问题,卖方却要叫我先付20万,余下的通过按揭审查后过户时在付给她,我想签补充协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