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甲接到一份活,与其一起的乙邀请丙等人一起做,工作中丙意外受伤,请问:甲、乙及其他人是否负有责任?
我们同事几人那天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在单位小食堂吃饭,那天A某就是死者从食堂拿了几个酒杯说今天喝点,(酒是食堂泡的,只要是本单位人员,都可以免费喝),我本来不想喝,但碍于A某面子,加之桌上就我们四个人,大家就都喝了,中途又来一个同事,大约每人喝了四两多,就同往常一样吃了就散了,各自走了,第二天发现A某在倒
同事请客我作陪。中途我劝他们少喝点,其中有人摔倒重伤。(重伤者我们问他有没有事,叫他不要回去。他说没事。有人陪他还骑电动车八分钟,分手后摔倒)我有责任吗 酒不多,可能疲劳(正好这天刚翻班)
我老公的一朋友请客吃饭我和宝宝一起去的,席中还有其他四人,饭后我们离开,他们四人去唱歌的途中,请客的朋友开车出车祸重伤,请问我老公和其它人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