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在木材公司知青待业,然后转到林业局知青门市部,但林业局是木材公司的上级单位,两者属于同一系统,最后回到木材公司正式工作,现退休请问工龄是否包括待业的那段时间。
知识青年下放有二十年的工龄.当地的知识青年已经统筹进了社保,后来我就参于了社保,但是工资跟他们大不一样,他们每月六百二十二,我每个月三百四十五,当地社保部门强调我没有劳动指标,所以我工资才只有这一点,请问这是不是合理的,我是88年返城的知青,返城年龄太大,一直没有工作,
本人68年下乡,国家落实政策在当地安排工作了,从80年到88年期间在新金县乐甲乡卫生院工作,是正式职工有档案。88年因个人原因自己离职了,档案在自己手里。现在已经正式退休了。请问从80年到88年期间的这段工龄能通过什么方式续上,或者有什么政策能够找回这一段工龄,一并和退休前的工龄连续计算上。
我们厂之前两次都是与其他公司挂靠方式作业,因挂靠公司搬迁变更过两次名称(1992年-1999年上半年一个名称,1999年下半年-2004年3月一个名称),第三次是2004年4月至今为已在工商注册的有限公司,其间真正老板却没换过,但法人代表不是老板! 您好!基本情况就是这样的,请问工龄怎样计算?是否要相关证明,因时间过长,
我是2000年9月被公司录用,做公司的筹建工作,公司工商注册及税务注册等都是我去办理的,公司于2001年6月份注册成立,我参加工作时间从2000年9月份算起,还是2001年6月份算起。
我是1990年3月至1993年12月退伍安置进厂,2002年9月企业改制,并进行身份置换,请问改制前后的工龄能连续计算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八九年我被洛阳一家国企被招收为农民合同工,因为工厂子弟,然后96年我爸退休我转正为全民合同工,一直工作至今单位停产清算,我是否可以把农民合同工的七年也计算工龄,因为98年单位效益不好,把别的农民合同工清退,并发了补偿,而我一直没有领补偿,请回答我,我怎么才能把工龄一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