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已离婚,离婚前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大笔债务,几百万之多,用于向另外的人放贷,前夫只写了借条,资金都是从上手债权人打给下手债务人,现在这些放贷收不回来了,债权人都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我,以是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为理由,说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款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苦于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消极事项证无本来就不可能),我有正当职业,有稳定收入足以维持家庭日常开支,也没有购置大额资产,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知,几百万的借款已经远远超出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也远远超出日常生活所需。
老公出车祸了,婆婆借钱做的手术,手术费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呀?
老公前年十月份出了车祸,做手术花了13万(这个数字式婆婆说的,有没有这么多就不知道了)。现在我想要离婚,可婆婆说我得负担5万多块的债务,请问这个算不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我应不应该承担?(注:这些钱都不是以我的名义借的,是我婆婆他们借的)请大家帮忙,谢谢了 补充:还有就是,孩子要是判到我这边,而老公已经
婚后...我们夫妻去了深圳打工。留下2个月大的儿子给我父母养,我向我父母借他们的养老金来抚养我儿子了。4年一共6万多。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没有借条。我借钱给我妻子的老妈也是没有借条的。如果告到法院这算不算共同债务啊 4年来我们从来没给过一分钱给儿子。全是我跟我爸借的
夫妻共同债务及妻子作为母亲的义务 是这样的,妻子独自离开家庭
夫妻共同债务及妻子作为母亲的义务 是这样的,妻子独自离开家庭半年 2015年11月和好 并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装修房子 到银行贷款 由于房产证是我在我母亲下 银行说 可以贷款 但是夫妻要作为债务人 母亲是贷款人 装修房子结尾 妻子以离婚没有享受为由 拒绝还贷款 我以独立还贷款两月 养孩子 养家庭 压力太大 妻子除了在和好期间
你好,请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借钱的人外出无音讯,妻子无法偿还债务
你好,请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借钱的人外出无音讯,妻子无法偿还债务,靠低保维持生活,现在要债的人跑家里住着。请问一下这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