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母和大伯是94年5月份结的婚(办的喜酒),可是没有领结婚证,大伯去世后,大伯母想独占财产(还有奶奶在世),这里的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只差三个月,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他们是5月份结的婚,结婚日期按办酒席的日期有说服力吗?
孩子出生日期距领结婚证日期不足3个月您好,我们先办的酒席,因为老公不够年龄。后来到了年龄马上领了结婚证,那时候已经怀孕6个多月了,孩子出生日期距领结婚证日期不足3个月,上户口让罚8000 我们是第一胎 这样对吗
2008年购房,一次付清房款,购房合同是2008年男方名字签的,购房发票时间与合同一致,但房产证一直未办下来.2010年准备结婚,房产证会办在结婚证之后,离婚时能以购房合同和发票时间在结婚证前界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吗?婚前还须公证吗?请明确解答并告知解决办法,谢谢了!
孩子出生日期和领结婚证的日期相差1个多月!孩子报户口怎么办?
本人小李。我老婆叫小芳。我们都住在上海,也是上海人。我来详细点说这件事情吧。如下: 1。孩子还没出生之前我本人年龄味道22岁结婚的年龄,老婆但是到了! 2。孩子是3月中旬出生,但是我和我老婆小芳开结婚证书是在4月份! 我们去公安局报户口报在我本人所在的区域(长宁区) 但是公安同志告诉我们,我们违反了《计划
婚前买的房子,07年缴纳的契税,但是契税发票和购房本都是结婚登记以后的日期09年,是否算婚前财产
我是2005年买的房子,签订了购房合同缴纳了购房款,07年拿到房子钥匙,当时缴纳了契税和综合地价等费用,开发商当时只给了收据,收据日期也是07年,但是直到2009年我才拿到房本时间也是2009年4月,2010年开发商才把契税收据换成了发票,但是日期开的是2009年10月。我们登记结婚的时间是2009年3月6日。 请问:1.我的房子是
因当年未领结婚证,现出国探亲需要,今天在扬州市广陵区结婚登记处领了新证,同时填了份“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声明书内容其中一段: “本人与对方自X年X月X日(填写的是本人结婚实际日期)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均未再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
农村男女结婚,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已有子女,现在离婚,财产按照法律应该如何分配,请专家帮忙分析指点!
购房合同日期是2008年9月13日,房产证未下来,贷款未还清,结婚日期2009年4月7日,房产登记在
铁西卫工街与北四路交叉第一城! 我是男方,购房合同日期是2008年9月13日,房产证未下来,贷款未还清,结婚登记日期2009年4月7日,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同时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请问现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且首付款和还贷的钱都是由男方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