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被同学打成轻伤害,当时的老师并未报警,现在我被法医鉴定为轻伤,我想问一下我是自诉好还是公诉好。如果公诉还能告学校吗。而我与打我的人都满16岁
我老公被打,报案后派出所调解了二次不成功,对方也承认伤了人,只对赔偿方面达不成协议,请问各位大律师,这种情况走公诉好还是自诉好。
几年前,我家跟奶奶合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立下字据,过了几年,爷爷把房子公证给了我奶奶,奶奶又把房子公证给了我家,后来爷爷不再了,我们跟奶奶一起住,因为一些原因,老人要求搬出去住,让我家按当时市价给他一半的房钱及几年的赡养费,当时立了字据,也有中间人在场,完事之后,我们就去办更名,不过
把别人打成了轻伤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啊?属于刑事案件了么?
因为矛盾发生了冲突,把别人打成了轻伤,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没有人证,只有参与打架的人,无旁者,将来到法院起诉,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啊?积极赔偿有悔改之意,一般怎么判呢?
您好,我在华亭县药监局工作,2010年12月7日,我父亲于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系肇事方醉驾所致,现人仍在平凉市人民医院住院。交警已将该案子交与检查院,检察院公诉厅也已打来电话通知我们可以将诉状交予他们,他们会将相关的资料交给法院。我想问的是我父亲的这个案子是否可以公诉,公诉好还是自诉好,其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吗
自诉人和被告人经人介绍认识,自始至终只见过几面,由于自诉人刚从国外工作回来,没有居住的地方,被告人要求保管自诉人的钱物,2010年2月15日下午两家人坐一起吃完饭后,自诉人交予被告人保管钱财和物品如下:价值5万多人民币的外币;物品:好多贵重的邮票的集邮册一本{内含:1,特61 牡丹(小型张) 价值:39800元,。 2
自诉人和被告人经人介绍认识,自始至终只见过几面,由于自诉人刚从国外工作回来,没有居住的地方,被告人要求保管自诉人的钱物,2010年2月15日下午两家人坐一起吃完饭后,自诉人交予被告人保管钱财和物品如下:价值5万多人民币的外币;物品:好多贵重的邮票的集邮册一本{内含:1,特61 牡丹(小型张) 价值:39800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