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地方把粮田无条件征收修成路基,省国土资源厅下来调查当地政府又让老百姓在现有路基上种上农作物。2010年正式形成路基,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在新农村建设时,占用老百姓私人用地、地基时,老百姓私人不同意,是否要让老百姓私人无偿让出?
本人叫龙涛:我们村要建设新农村,政府占用我家的0.5亩地,当时没经过我们的同意,也没有通知到我们。我家有父母和兄弟,兄弟两都有各自的小孩,我们向政府申请从我们的0.5亩地里让出180平方给我们盖房子,兄弟两每人90个平方,政府同意了,当时因为经济原因只盖了两间,总面积大概60个平方左右,其余的第二年挣钱再盖。但
上次分地期限还有十七年,说是一亩地赔偿七百元,赔偿十年的。 我觉得跟我了解的有很大的出路。但是又不了解细节。 所以想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