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不办案,能不能移交检察院?
我弟弟在10月28因为一些纠纷与人发生矛盾,后给人追打至左眼摘除。当时是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在我弟弟医院做完左眼摘除手术后。经过他打听了解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于11月16日晚带派出所的民警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当时经过当事派出所的了解。也已经有三个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后将犯罪嫌疑人审问拘留了一个月。派出所通知说证
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后被转换措施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届满依然无法查清犯罪事实遂予以解除。请问如果解除其监视居住之后该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认定的,能不能再次提请批捕?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被一个人用刀砍伤4处,其余多处擦伤。伤口集中在头部。头上有一个刀口,缝了两针,脸上有两个伤口,一个缝了两针一个缝了四针,手指也缝了两针。头上还有几处小伤口没有缝针。 凶手当场就拿刀跑了的,我也向派出所报案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一朋友涉嫌经济诈骗被逮捕,现已侦查了三个多月了,上月签了一份延期一个月的东西,现在那延期的一个月过了一星期了,如果侦查结束转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不通知那怎么去查?不知道是哪个公安局办案,只知道在哪个看守所。
涉嫌抢劫犯罪,被公安抓获了。检察院给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他可能还有另一起盗窃犯罪,
涉嫌抢劫犯罪,被公安抓获了。检察院给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他可能还有另一起盗窃犯罪,请问检察院是继续退查呢还是起诉他呢?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要求逮捕嫌疑人,一共提交四项罪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要求逮捕嫌疑人,一共提交四项罪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否决了其中两项罪名,想咨询一下批捕后,公安机关只针对这两项罪名侦查,还是会扩大侦查范围,罗织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