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我妈妈买的一套二手房 办房产证时用的是我姥爷的名字 因为我家有房子那套二手房就是姥爷在住 后来舅舅和舅妈因为买不起房子 就求我姥爷让我妈把房子低价卖给他 说以后住一起还能孝顺他二老 我姥爷心软就求妈妈把房子卖给了他 妈妈后来抵不住姥爷的劝说也同意了 答应十五万卖给舅舅 当时房价市直已经是二十多万了 舅舅先付了十万元 说以后一年一万的还 还完再办房产证 也签了合同。 但是已经好几年了舅舅也没把钱付清 而且因为舅妈老和姥姥吵架 一点也不孝顺 妈妈现在很后悔把房子卖给他 她现在想要回房子 请问如果对付公堂 我妈妈要赔舅舅多少钱呢 ps:签合同时舅舅不知道房产证是姥爷的名字 以为是妈妈的 所以就和妈妈签的 合同没有三方公证 如果姥爷说不知道房子的事 案件是不是更有力于妈妈呢
我亲婆婆因工伤意外去世十多年了,我公公又说了一个后妈,接着又生了一个儿子。在我们结婚后就分了家,家里一共有四间平房和用我婆婆去世时单位给的赔偿金买的楼房一栋,我们住在楼房里,公婆住平房。后来我公公把我们那份分家单给骗了回去说是撕掉了,不分了。等我小叔子成人以后再分家。现在房主都是我公公的名字,我们手
甲方和乙方同系一父母所生,属兄弟关系,各自成家,同住农村。 约十五年前,甲方需新盖房子,决定用自己家菜园新盖一栋房子。甲方预计的房子面积比菜园稍大,因乙方有一山坡靠近甲方菜地,所以甲方同乙方协商将自己的另外一块菜地给予乙方,换取乙方山坡的小块面积当房子地基盖房子。然乙方仍然不同意,甲方再次找到乙
您好,毕律师,我本人和老公,2007年1月1日在广州领结婚证后,一直租房子住,做生意,2008年6月贷款在佛山贷款20年共17万买了二手房(有10年的房子)。上个月(2011年8月底)刚由男方一人全部付清了(因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开了间电脑档口,女方没工作)。于2011年年底办车贷三年买了辆丰田车,男方一直在开。女方三年多
我和老公现有一套住房 ,房子是婆婆在我们登记之前买下的,是婆婆出的钱,也有当时签的购房合同,是婆婆签的字,但是现在产权证上的房主是我老公,我和老公现在是夫妻关系,请问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归我们夫妻共有,还是婆婆拥有,因为我们现在想卖掉这套房子,婆婆说你们只有住权没有卖权,房子应该是她的。
如果父母生前欠债,死后子女是否有义务还债?还有如果子女生前欠债,死后父母是否有义务还债?假如直系亲属中伯父或者其他死后其债务是否该由其他直系亲属偿还?麻烦回答详细些,谢谢!
我们家我的母亲和父亲在我刚赶出身时没多久就离婚了。他们养了我们三个。两个双胞胎姐姐。一个是我,当时老大被判给父亲。老二被判给母亲。可是我没有被任何人判。当时因为我是偷生,所以家人为给我报户口就说我是捡来的。我的父母从未养过我,我的户口也是单独办理的。都是我的爷爷奶奶把我拉大,现在有一处房子,是我母亲
家里一共有4套房子,老公的爸爸一套,老公的妈妈一套门面房,我老公有两套是他的名字,我跟我老公还有我婆婆公公现在住着家里其中的一套需要还贷款的房子,还有另外一套是我老公名字的房子现在是租给别人的,家里所有租出去的房子,所得的房钱都是给我老公的爸爸的。现在我公公要我们还现在住着的房子的贷款,我跟我老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