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补偿我的合法利益,我多次反映无果,去媒体曝光对方质量问题才引起重视,后经上级部门协调,双方协商解决,但对方要我写出承诺,不再把相关问题对外透露,这算是敲诈吗?
我和前男友一年前分手,发生过关系,而且他当时拍了照片,现在他想把存有照片的电脑卖给我,开价一万(电脑是他今年买的二手电脑,当时买时是1500),他虽然没有明说如果我不出钱他会怎样,可是在我说我不可能给他钱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无路可走我就只能小人了”,我觉得他就是在敲诈勒索,可是他很聪明说是让我买电脑,
律师好,我家找位木匠,进行(承揽)客厅地板局部维修工作(前次和另外一位木匠维修过一次,2天工期支付了850元钱,这次还想在局部更换几块,就又找到这位木匠)。我们双方口头约定工期为1天,地板维修达到业主满意程度后,一次性支付报酬140元人民币。我父亲应木匠要求去购买维修地板所用木方。上午9点多钟,他独自在客厅
向几个人借了80000元,其中一个说其他人都是他朋友,让我把钱都给他,他也写了字据内容:是我已将80000元还清以前的借条全部作废。可是过了几星期另外几个人来讨债,我让他们向那个人要,他们偏要向我要,还威胁说现在不还钱就用别的方式解决。收了钱的人却说钱是还了80000,但是借的是90000,而且借据找不到了。 我觉得
一女子以曾与我朋友发生过两次关系为由,经常要钱,数目已达十万多元,我朋友因有家庭和有工作单位,想终止这个事情。请问,该女子是不是已构成敲诈?公安机关会帮助处理吗?
我和她经没人介绍结婚,见面当天给付了两万一千八的见面礼,六千六的压箱子钱(风俗:这个钱就是个过程,结婚当天要放箱子里带来,不过她一分也没带来)。我们一共同居了二十天左右,期间她怀孕了,不过关系一直不好,期间我发现她和她以前的男友用QQ联系,通过聊天记录我发现她和他以前的男友同居过并没死心。 登记之前
2011年在丰南买了一套按揭楼房,开发商说5月1日交钥匙到了6月1也没交钥匙,本人急需房子,经过我要求在贷款没下来以前交了钥匙,也就是6月底。贷款到了8月才下来,本来以为这下没事了只要按时还贷就可以了,可取房本时候开发商和我要6月到8月房租,不交不但不给房本还要停水停电
我是一个退休的国家公务员。2011年政府售团购房,我有一个房号,我准备买,但是,银行因为我是退休的不给贷款,买不成了。没办法,只得将房号出售。我们单位一个刘姓同事。给一个杨姓同事卖了,我听说后,就找她,她说能卖5万多,但不会超过6万。我同意卖5万。其余归她。实际卖了8万,她只给了我5万。合理吗,我有一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