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写的是2012年12月31号之前交房,到现在贷款还没办下来,所以不能交房。我们是11月底提交的材料,在银行放了将近两个月才往上提交,理由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受理,现在管理中心以我们流水账缺失最近两个月的为由让重新打印流水帐资料。这种情况造成不按期交房的责任应该由谁负责呢?
当时最终付清全款的日期,是中介算的。大概什么时候会下来。但是现在政策较紧。贷款手续都办好了,但是到现在没有放款。房主等不急了,要我们一下子用现金补齐全款,不然算我们违约。我想问,我这算是违约吗?如果是,该怎么办呢?违约金要赔很多的。况且这是银行的问题,我好无辜
公积金贷款还没审批下来,但已经过了交房日期,房产商算不算违约?
公积金贷款还没审批下来,但已经过了交房日期2014年12月31号,房产商说贷款审批不下来是不能交房的,那算不算违约?
我于2015年8月5日。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18日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资金托管,随后到银行办理贷款,但银行贷款没有贷下来,合同上注明,10月30日前款清交房,我要是在这之前还是贷不下来钱,这算不算违约。
公积金贷款未办理下来之前,到了交房时间,不交房,商开算不算违约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你好!我于2015年8月买房时,交了30%的首付后,其它的用公积金贷款。签合同时,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10月15日,并由房开商书面通知我。但直到今年3月,房开商才打电话告诉我,我的公积金贷款下来了,叫我去拿钥匙。没按10月15日之前交房,这算不算他们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