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问一个问题吗?我太太于2011.11.25被摩托车撞伤住院,交警通过双方当事人到场验车后,先是以简易程序出具报告书,认定我太太负次要责任,我太太已在认定书上签字,对方当时未签字,但二十天后,交警后来提交给上一级大队的认定书中判定我太太负主要责任,大队找我谈了好多次,但到今日仍未出具相关认定书,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是否存在违法不妥?我该如何处理?方便时最好给我来电话,我相信你们的专业,想委托你们帮我处理该案,谢谢!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 交警说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上没有任何碰撞痕迹,肇事车辆又逃了,所以他们认定是当事人是自己摔倒而导致死亡的。我们觉得不可能是自己摔的,该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你好,我嫂嫂于7月24日搭乘同村的两轮摩托车被一辆小轿车撞成骨折,摩托车驾驶车也被撞成骨折。当时交警马上赶到了现场参与调查。事后不久,三方签订一份协议,说明了肇事方(即小车)拿出一部分医疗费,但要把车放出来,交警就不再负责此事。签订协议后,我嫂嫂只拿到五千块钱,摩托车驾驶者拿了一万多。后来,再去向小车
薛律师你好:我的车在工地倒车时不慎撞到后方一辆卡车,卡车再向后滑动,撞到后方的挖土机。现场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到现场并开了事故认定书,但没有定责。事故结束后,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责任认定为理由不予理赔。我再到交警部门要求他们出具责任认定,警察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请问薛律师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