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给我这样讲,给我出个结论后,我再交100元诉讼费,由他厅判案
法官给我这样讲,给我出个结论后,我再交100元诉讼费,由他厅判案,这是否是第三方又提出新的异议?
我跟别人的买卖房屋纠纷一案,拆迁了,对方把房号领了,钱拿了,我起诉对方一直不到庭,快一年了,我要求法院判,法院叫我改和对方要钱,对方没有钱,我不同意改,法官说判驳回,问法院怎么做对吗,4月20日就一年了,这时候改对我不利的诉求。
离婚案调解,男方不给予孩子抚养费,法官表示在调解结论中体现由女方自行承担,这样女方以后还能要求男方给
离婚案调解的话,如果法官出具调解结论被告男方不承担孩子抚养费,孩子由女方原告抚养的话,那女方以后还可以向男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向男方提起诉讼吗 男方在调解笔录要求女方自行承担孩子抚养费,法官就偏袒男方,表示要在调解协议中体现 女方同意调解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女方自行承担抚养费
二审庭询时,法官只有一个参加,其他两个法官没有来。法官问了下个人情况,要求被上诉人答辩后,没有让上诉人回应。然后询问了下上诉人对判决书其中的两页有没有异议地方,最后他说:“案情他已经了解了,关键是你们调解吗?”当庭调解不成的话,就签庭审笔录然后休庭。前后不过5分钟。根本没有进行调查,辩论,陈述阶段。
我的房子被楼上淹了,多次找被告她不管,无奈我到大兴法院起诉,法官邓宝旺,开庭前法院通知我开厅的女孩就反问我,人家要调解说你不露面,我当时就听出被告和法院的人是熟人了。(法院通知我开庭的人不是法官也不是开庭她有权问我这个问题吗?)2016年6月21号开庭,一开庭法官就说你们手机不能响,不能录像,否则我就没收
我在今年3月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死活不离,他对法官说我们感情
我在今年3月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死活不离,他对法官说我们感情没有破裂,但我认为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结果法院没有判离,这期间男方多次到我工作的地方找我出去见多次要求和好,要带我回去,还向派出所报警要求协助找我,派出所带他来和我谈了一次,可是我已经坚决要和他离婚了,我对他说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叫他放弃,可是他就是不同
请问这样是不是我可以拿回来,空白签字,或者法官写上,没有经过我同意的字
请问这样是不是我可以拿回来,空白签字,或者法官写上,没有经过我同意的字,到时候可以作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