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父亲共同共有关系。但房产的贷抵押款合同系我为还款义务人。自签约之日起(婚前)至今(婚后)一直正常还贷。请问:1、我妻子是否应当自婚后起,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而应当享有房产的权益?2、其享有的权益份额,是整个房产目前价值的1/4(父、母、夫、妻各一
专家好:本人婚前首付七万元购得房屋一套,其余四万元婚后还清,但由于还贷是以妻子公积金贷款还的,所以产权证首先办在妻子名下,三年后变更在本人名下。现感情不合打算离婚,孩子由我带,不知该房屋如何分割?如法院判决结果如何?
妻子与前夫在07年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处房子,当时房证写的丈夫名,2010年离婚后,双方协议房产归女方,但是由于房贷没有还完,所以房证需要8年后还清贷款才能正式更名为妻子所有,那么妻子在这8年中如果再婚,房证是在再婚后更名的,这套房子算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算和新丈夫的共同财产?再婚时需要再签订婚前协议说清这
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新婚姻法解释,房产属于购买房产的一方子女所有,怎样才能实现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这套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贷款还款人是男方,这种情况房产证上能加名么?加上我的名字,是不是也只对我还贷部分有法律保障?
按揭房产为婚前购买(共22万,本人首付6万,贷款16万)由于迁户口原因,房产证上写上本人与女方的父亲两个名字(购房合同也写女方父亲名字)各自50%,是不是等于没有证据?婚后共同还贷,(现时贷款还有4万)现时房子已升值翻4倍,妻子要与我离婚,应该怎样分配?
儿子婚前由父母出资,以儿子名字购买的房子,儿子离婚时该房产是否要对女方进行补偿?
儿子婚前由父母出资,以儿子名字购买的房子,儿子离婚时该房产是否要对女方进行补偿?
由男方父母出资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并经婚前公证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是否还要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由男方父母出资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并经婚前公证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是否还要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儿子婚前由父母出全资、以儿子名字购买的房子,购房目的是为了父母自住,为了防止儿子婚后的变故,怎样做才
儿子婚前由父母出全资、以儿子名字购买的房子,购房目的是为了父母自住,为了防止儿子婚后的变故,怎样做才能确保父母继续使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