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我到商场拿了他的东西(专柜上的试用装)做抵押。
我在十一月底给他不干的,是世纪春天的一家专柜,最后给他盘点,我要工资他说你以为你不干了我就能给你发,让我等到12.15号,我说可以,然后他问我要了银行账号,我就给他了,后来我不在银川去了西安,到了十五号,我就联系他,可他拉黑了我的电话,俄给他发信息也不会,我说你不发工资也给我个理由呢吧,怎么说他都不理我,最后我没办法,我回到银川直接去了他专柜,他的专柜没有营业员可是周围都有柜台的人,门口也有保安,我拿他东西也没有偷偷摸摸,因为俄必须用这个方法逼他来找我,联系我,否则我找不到他,因为我听他以前的店员说他回上海了,今天派出所给我打电话了,让我过去一趟,我想问下,我触犯法律了吗?
我们在一个月试用期内辞职,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的情况是老板不发工资,请问,我要以怎样的理由投诉?
面试时说工资底薪是一千五,然后加提成。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拿出个文件说一月卖不出去一台,只拿五百底薪。关于假期问题,面试时说每星期休息一天,国家规定假日照样放假,现在说,休息一天扣工资,国家规定假期也扣钱。请问,要怎么解决?
老板2个月没有发工资 我想辞职商场也不允许 商场说要等他们招到人才可以走 都过了1个月了 他们都还没有招到人 意思就是他们招不到人我就一直不能走 我想问问我可以走嘛 他们说合同上面写了的
我辞职,公司不结工资,我在公司出通告,并向老板告知三天内不结工资,将拿公司东西抵工资,不知是否可行,犯不犯法。
试用期满,老板未按试用合同按时转正,然后离职时没有按照试用期合同约定离职,老板扣发20天工资是否合法
我8月底入职,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从8月26号至9月30号。十月份后老板并未按照试用合同转正,之后我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离职。现在情况是10月份有20天工资未发,请问这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如何讨回欠薪。
商场专柜在员工下班后的营业时间里丢了东西,谁该负主要责任??
本人是某化妆品专柜营业员,因临近春节人员紧张,公司只安排我一个人上班(本人已在上个月底时分递交了辞呈,离职日期在这个月最后一天),不巧的是在这个月的17号晚上七点我下班之后,柜台发生了失窃事故,导致柜台丢失了将近一万四千多的货品,也因我一时疏忽忘记锁柜台,在这件事情上本人也有一定责任(因为在我上班的一
我是做首饰设计的,每天要拿货来做,成品会先放在我这里,每次做完就交回去,但是老板拖欠我两个月工资不发,我想不把货交回去,让老板把工资都给完我了,我再交回去,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