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姐夫的车子晚上停在自家楼下。被四个人偷走,推起走的,当时有邻居看到,但是他们不愿意作证。小偷开车撞了人弃车而逃。失主已经报了警,警方没抓到小偷,车子被扣留在警局。请问这个要怎么办?车子能现在弄出来么?一直抓不到小偷怎么办?被撞伤的人还要求识车主人赔钱,这又怎么处理?
第七十六条(二)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但以下事实应该怎么处理: 我驾小轿车由南向北在绿花带的右侧车道正常行驶,本路段由于沿
我的小车直行,摩托车逆行,刮了我的后视镜后逃逸,后视镜报废,不过我已经记住对方的车牌号,当即报警,交警没到现场,电话中说是会为我查明对方的真实资料,然后由我与对方协商赔偿,但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电话中交警的意思就是我有点小题大做,一个后视镜三四百块钱,至于嘛,我说如果对方不逃逸可能我也
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小车与摩托车相撞了,导致摩托车主人受伤,小车开的很快,摩托车才起步。这样的事在法律上面该怎样处理?大部分责任处在哪方?该怎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