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甲和乙一起向丙借款5000元,2006年甲和丙一起做生意,2007年丙将所有的资产20000元以借款的形式借给甲,并让甲给丙打了个25000元的借条,包含以前的5000元,丙让甲在借条上私自签上了乙的名字,请问乙是否还有责任,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债务转移?谢谢。
事情是这样:本人09年在一加工厂简称a厂吧(工商个体户)上班,这厂的老板吴x是台湾人,a厂是老板借用一同事的身份证注册的(a厂法人早已离开a厂),之后老板冒用我身份证去注册了一个体工商户b厂,本人不知情,同年本人离开a厂,今年才知道我走之后,老板吴x跟一家供应商签了一份债务转移协议,把a厂的债务转给b厂,盖上了
张某向孙某借款,2010年3月到期,张某在到期后不知去向,陈某是担保人,2010年6月孙某起诉。陈某找到张某的弟弟,张某的弟弟愿意承担张某的债务,于2011年5月,张某的弟弟与孙某签定了协议,由张某弟弟还款,陈某仍作为担保人。但现在张某涉及诈骗被立案调查。原来的张某的债务都暂缓。请问,由张某转移后的债务还是否有效
三年前借有三万元给朋友的朋友用于建个人住宅,原因是她把老公给她建房的钱赌输了,急需用钱填补建房的缺口,房建好后,为了躲避债务,他们夫妻假意离婚,房子户头归老公,后又转给其老公亲戚,现在假离婚成真离婚,双方均不往来了。此借款人好赌,在其他地方均借有钱,现工资都被其他债权人在领取,请问我这笔钱是否还可以
本人在一所驾校报名了驾照考试。后分校校长与总校之间发生债务纠纷,分校校长拖欠总校一万余元。于是总校将这些债务强行转移到在分校报名的学生身上,且以扣留驾照,不准考试为要挟,若不交欠款,则拒发驾照,并叫我们自己去找分校校长追偿。我想知道总校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约定债权债务转移后,由原告所在地为管辖地,后因,原告所在地发生改变,请问该去原所在地人民法院立案?还是现公司所在地?主要纠结的是第一次去立案,原所在地人民法院已受理,后因关于被告的证据不足,调回来重新收集,今天再去立案,关于管辖地问题竟有争议。
债务官司之外,打一个恶意转移撤销的官司 两个官司因为不动产在另一个城市,需要在另一个法院打。 问题有二 一、诉讼费多少 二、还款期限到了之后,两套房产转移给了子女,但是在我起诉债务纠纷之前一个月,有电话录音能证明子女知道父亲有债务,这官司有机会成功么 有法律人说,恶意转移、撤销官司无法律依据,
债务官司之外,平行打一个恶意转移撤销的官司 因为不动产在另一个城市,恶意转移撤销需要在另一个法院打。 问题有二 一、恶意转移撤销的官司诉讼费多少 二、被告将自己两套房产分别转移给了子女,日期在欠款到期之后6个月,债务纠纷之前一个月,有电话录音能证明子女知道父亲有债务,这官司值得打么 有法律人说
老婆外遇后转移财产,并起诉离婚,还造假债务50万,我该怎么办?
我老婆2010年11月2号起诉离婚,起诉前将家中钱物全部转移一空。法庭上她父亲还做假债,说我们借了他40万元买房,其实全是伪证。我没同意离婚,房贷近10万她一分不交,现在她在她娘家不回。她取款偷钱的记录已被我找到,并且签了假名,她去年回来时肚子里带了一个小孩回来,不是我的。她现在不承认有小孩,因为她已将小孩处
甲方为某公司,乙方为6个自然人,丙方为银行.先被证实乙方贷款为甲所用.后经丙方同意,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由甲方承担乙方债务.问:此债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