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亲于25年前离婚,有我和我姐姐2个孩子.没有具体约定谁赡养老人,只是我随母亲生活,姐姐随父亲生活,姐姐起主要赡养义务,我是一名残疾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也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其间因为触犯法律服刑15年,也不能赡养老人。我父亲于去年8月去世,房产也没有确定谁继承,一直搁置。请问我能够继承吗?能够继承多少比例?
夫妻双方为重组家庭,2001年领取结婚登记证,2004年5月男方死亡,同年7月份分得70平方房产,此房产是由男方婚前房产改为集资房所得,现在女方也死亡,请问男方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能继承百分之多少
您好 我有问题想咨询 我姥爷在二十多年前单位分了一套两居室公房 我和我父母一直跟姥姥姥爷在这里住 没有别人常住 94年姥爷去世(91年姥姥已经去世) 因为当时是公房 没有立遗嘱 后来房产改革 可以购买公房 我父母用自己的工龄买了这套房 其他子女没有书面证明同意 但当时没有提出反对 异议 注:房产购买后产权一直是我妈的
现有一套偏单(公产或铁路产权),承租人是我的姥爷(刚刚去世),现有2个儿子、3个女儿,两个儿子的户口在房屋所在的,承租权该如何分配、办理或继承,是否可以将房屋变卖后平均分配,如果一个儿子占着房屋不搬出该怎么办?
我奶奶于91年嫁入我爷爷家,当时爷爷和他的弟弟生活在一起,最开始的建房材料由我爷爷的哥哥提供,92年么93年我爷爷的弟弟去世,我爷爷于98年去世,去世后爷爷的侄子为了争夺房产将我奶奶告上法庭,之后败诉,现在我奶奶也去世了,可是我爷爷的二哥他们说以后房屋如果征收了他们有一半的继承权,他们说:我奶奶的子女可以继
丈夫过世之前有女婿代书遗嘱,房产归妻子(后妻)所有,丈夫按了手印,只有丈夫,妻子(后妻)和女婿(代书人)在场,遗嘱没有公正。房照上是前房主的名字,丈夫购买后,一直未过户。丈夫过世后,房子在前房主的帮助下过户到妻子名下。现在拆迁了,丈夫的儿子来分房子,请问需要如何应对?
1985年我哥全家农专非到陕西省安康市当工人。1998年村里动地重新分配土地。1998年11月1日于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合同使用权证。父母和我生活在一起一个户口。我是户主。2000年4月以前父母相继过世。 2008年国家征地发放土地款有我领取张榜公告。我哥闻讯向我索要。有那些法律条款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
我想问一下就是对父母没有赡养 丈夫也去世了 也没有儿女,就是有一个以前的分家条款 但是条款也没有执行 现在父母过世了 把名下的房子给了他的小儿子 那个女的现在想来争房子 那个女的有没有享受房子的权利
请问父母离婚以后,房产归两个人共有,但是为了避免父亲再婚离世后的房产继承纠纷,父亲立有字据,保证不会
同问题 父亲立有字据保证不会再婚,请问这样的字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爸爸只有我一个孩子,有一个养母(我叫奶奶)。爸爸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2个。 我父母2008年12月办理离婚,离婚协议(上面有民政局章)上写明,离婚前爸爸账户下的住房公积金(总额是20多万),10万归爸爸所有,其余归妈妈所有。 我的父亲与2011年1月去世,去世的时候58岁,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离婚协议上
房屋是我1972年建造,当时是和第一个老婆生活期间,后老婆过世,生过3个孩子。1986年我再婚,199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第二个老婆之前有过一个儿子。第二个老婆的儿子2000年死了,第二个老婆2008年死了,现在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妇打官司要继承这个房屋,法院判给他们20个平方。我不服这个判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