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前平房110平,拥有土地使用证,婚后盖了院子130平。正办理离婚,现房子拆迁,请问,财产分割时女方有共盖房的补偿款一半吗,土地是婚前的
2002年,地方政府在房改时要求单位的房子出售给个人,当时出售后政府只开了收据,没有办房产证,说后面慢慢办,但一直没有办下来,现在房子因规划要拆,政府现在说只赔当时买房子交的钱和后面的装修费用,想问问这样赔偿合理吗?应该是怎么的赔偿合理?
我有两处房产(农村住宅)在不同的地点,现先后拆迁,我户口在第一处住宅已经按户口补偿过回迁房,拆迁之后将户口挪至另一处,能否得到按户口补偿的平价回迁房?
2004年买的农村一处房产,28万,当时里面有承租户。 办理了土地证,没办房产证,承租户不服,提出上诉,经过县,市,省法院几轮,有的是判合法,有的判无效。 中间经历很多次打官司, 现在判决下来,合同无效,我也不想再纠缠了。 想问下,提出赔偿方案,可以按照市值要求吗? 网上有写按照增值部分7:3比例要求赔偿,
我想咨询一下,我妈的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妈个人的。她有一个户头,户头上挂着我弟弟。我以前的户头不在我妈这里,但后来迁到我妈这里来了,所以我单独有个户头。现在我结婚了,如果老婆要迁到我这里来的话必须把我的户头和我妈的户头合并了,请问如果以后房子拆迁了赔偿的话怎么样划算些?是将就现在这两个户头呢还是合并
律师你好!我家2010年7月由于棚户区改造得以拆迁,我爷爷有2个儿子3个女儿,爷爷2000年去世,奶奶建在。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爸爸是老小,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我父亲负责养老。我家里有两套房产,以前商议老大一套,我爸一套。我大大的房产证已经过户到他的儿子名下,我父亲一直没过户。去年拆迁,我大大不出面,写了
我1984年结婚和母亲一直生活,但在1986年8月我母亲到法院起诉过我。和我要每月生活费,并在起诉书上说过早在79年就把家分给了两个儿子!但两边各有一间房的居住权!然后,89年由于房屋坍塌,没法住了,我就把房子翻盖了!在20110年我这里拆迁,母亲的户口和我们在一起,但25年未在一起生活,国家的拆迁政策是267平米给钱,
爷爷有一个院子,爷爷过世后院子由爷爷的两个儿子一分为二分别居住,一住就是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间,两个儿子分别对自己所居住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和改建。大儿子建房时候向公社申请了建房批示,小儿子建的房屋没有建房批示,小儿子手里持有的仍然是老的地契,地契上标示的面积是包括大儿子那一半的。 现在房子要拆
爷爷有一个院子,爷爷过世后院子由爷爷的两个儿子一分为二分别居住,一住就是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间,两个儿子分别对自己所居住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和改建。大儿子建房时候向公社申请了建房批示,小儿子建的房屋没有建房批示,小儿子手里持有的仍然是老的地契,地契上标示的面积是包括大儿子那一半的。 现在房子要拆
我家的房子在路边上 本来不在拆迁范围之内 可是最近因为修路来往的重型车辆 房屋开始裂缝简直要倒 不能住人经过政府的考虑 我家的房屋也要拆迁了 我想问一下 这种情况是什么样的补偿。
我是2010年9月初接的门面房,签订合同时,我要求他们签时间长点,他们说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到年底再签明年的合同,而到了年底的最后一天告知我房子要拆迁,要给我们一月的时间找房子。我已经符合他们的合同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