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2007年去世后,我母亲找的后老伴今年年初也去世了,我母亲和后老伴两人2009年就领结婚证了。该老人立有遗嘱,经公证处公证过,将其名下所有的房产给我的母亲。但其房产是其和他去世前妻共有财产,老人的儿女们,不配合房产更名,产生纠纷。我的问题是,拿老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和其与我母亲的结婚证到房产处能否更名过户?
爷爷奶奶在老家有一处老房子,一直是由我爸的二哥居住。前几十年有办过房产证一类的东西。,证件是我二叔的名字(因为没有见过具体的证件,大概就是全国普遍办的那种)现在分房子。商量不通,一间也不分。走法律怎么走?请帮帮忙。
老人有五个子女,当年分房时由老人,2个女儿的份额分到一套80平米的房产。 94年可以买房时因房产证只能写一人名字,于是写了老人一人的名字。 目前户口簿上有老大一家三人,老二的儿子以及一家远方亲戚的女儿的名字(此亲戚当年为让女儿在上海读书才恳请将女儿的户口放入此处) 7年前老人相继离世,因老大一直与老人一起
原告方明知当事人之一已明确声明“他放弃诉讼,放弃房屋的所有权益”,还强行将他列入原告名单,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民诉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烦请律师给予答复建议。谢谢!
房屋是我爷爷的,已经过世了,一共7个子女,我父亲一直在这居住,其他人不在此居住,每平米的拆迁款应该大家平分,请问拆迁补助(如提早搬迁奖励)等其他补助是否会大家平分
父亲去世多年,曾留下一套公产房,母亲以以后居住方便为由,要求把房子过户名下,当时就去签了字了,结果现在母亲说要把房子给哥哥,自己是不是就没有房子的继承权了,因为哥哥在照顾母亲,不过自己以前是负责照顾父亲的。
在房屋遗产纠纷中,第一继承人与代位继承人之间在话语权上有无区别?
在房屋遗产纠纷中,第一继承人与代位继承人之间在话语权上有无区别? 比如:已故业主生前在遗嘱中表明她的房产由她两个女儿共同继承。在遗产纠纷时,其中一个女儿已经去世,其子女便成了代位继承人。请问:代位继承人与在世的第一继承人在话语权上有无区别,如果有,区别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