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姓名往其家里寄钱是否侵犯姓名权, 我是教师,这是个思想品德题目,但答案不确定,我在网上查,也是侵权与不侵权都有。所以请律师帮助一下,谢谢。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
在25日四川卫视播出的《天下笑友会》其中一个环节“谁是下一个小沈阳”中,当时嘉宾“棒棒糖”称要演唱香港BEYOND乐队“黄家狗”的《真的爱你》,这时主持人大兵再问一次,“那个叫什么?”“黄家狗。”“黄家驹是死了,不死也会被你气死”。大兵再次纠正嘉宾的语音错误,但该嘉宾依然坚持自己的错误读法,“猪(驹)和狗不
尊敬的专家:最近收到一名男同学电话说我经常性的电话骚扰他的妻子(也是我的同学),同时,他也告诉其他两位要好的男同学,认定此事就是我个人所为。而经过我的反复询问和分析,实际是有人在冒用充我本人,对该同学妻子骚扰。我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姓名权同时侵犯个人名誉权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调查取证,然后向法院提起诉
尊敬的专家:最近收到一名男同学电话说我经常性的电话骚扰他的妻子(也是我的同学),同时,他也告诉其他两位要好的男同学,认定此事就是我个人所为。而经过我的反复询问和分析,实际是有人在冒用充我本人,对该同学妻子骚扰。我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姓名权同时侵犯个人名誉权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调查取证,然后向法院提起诉
我是2004年从山西一所学校离职的,当时是在编的人员,后来到上海企业打工至今,直到今年调档案和户口的时候,得知学校在我离职之后仍然领工资但给我交纳社保的,学校还扣着我的社保证件之类的, 期间听我同事说,学校教师的体检名单还有我的名字但是有个不认识的人在冒名顶替我,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我该要回我离职之后
我是去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偶然间发现一个网站未经允许将我所在大学的学院所有人的姓名全部都录入他的网站中,并且在我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发布了一些不符合实际的信息。请问这是否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如果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我们应该如果做?
我很讨厌我在户口簿上的名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已经办理了身份证,我身份证上的名字就是我在户口簿上的名字,这是我很讨厌的名字。现在我想将身份证上不如意的名字改过来,我已经写好了申请书、申请表,而且我现在所在的大学也已经同意我更改姓名,但是派出所却以我已经办理了身份证为由不给予我办理更改姓名。派出所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