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有两位客户,于2011年11月8日起,在我公司预订机票累积金额达4600元左右,客人承认在她从外地回来以后便马上到我公司付款(客人订票以及承诺回来以后付款等电话公司均有录音)。因为现在都是电子机票,只要我公司将票出好,客人便可只凭身份证便到机场换取登机牌登机。 因客人此前一直在我公司经常订票,所以我方同意了客人要求回到张家界以后付款的要求。 然而,在客人回来以后,我公司财务去电催款,客人竟以种种理由故意推拖,每次都会编出不同的理由,要么说还在外地,要么就说银行卡被锁了,暂取不出钱等等。 而且对方从不主动联系我方说明暂不能还款的理由。 直到后来,我方打电话过去对方再也没有接听过一次电话,公司员工发短信给她,她发回的信息中首先是以种种理由拖延,2012年1月12日还给我方发来短信,说最迟于1月14日转账给我公司,结果到了14日晚上九点左右,她给我公司业务经理来电话说她公司财务已于2012年1月13日通过农村信用社用转账支票付款,因为14日已是周六。我方考虑到周末可能异地跨行转账到账会比较慢。所以答应她等周一或周二公司财务查账以后再联系。 17日,周二。我公司联系她,不但不接电话,发短信也不回。 经过这么多次的被骗被耍以后,我公司决定不再与她继续纠缠,想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尽管金额并不大,甚至付出的或许还不止这么多。 只要能追回票款,让这种言而无信的小人不能得逞, 我们一定会坚持到底。请贵方律师给予支持和援助。谢谢!
前几个月的时候接了个家庭装潢的活,当时跟房主订了份合同。我就问下里面写了条违约条例不知道成立不。(甲方应按期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付清本工程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力向甲方索要按总造价每天收取百分之三的违约金。)总造价是28000.00。现在已经过去2
欠工资三万, 劳动局出面给了一万五 ,就说清了 。我是小包工头,工资含得照样发。我一分不挣含得赔一万五千元。欠账的那个老赖躲了,协商不成怎办、
我一审胜诉.二审发回重审.现在没有相关人员跟我通知发回重审这件事.并且.我可否知道为什么要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理由是什么.我做为原告我有权利有义务知道吗?发回重审的程序是什么.是不是要重新递交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证据.会不会发回重审之后.我继续胜诉.会不会继续发回重审.会出现一直发回重审的状况吗?
情况如下:2009年起甲方(我方)在丙方(介绍人)介绍下给乙方(厂方)供货,现今生意结束,甲方在丙方陪同下向乙方追讨货款。经过协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可是乙方在欠款协议中只愿写欠丙方XX货款,按还款协议还款。在2年生意往来中,并未签署过书面贸易合同,只是口头允诺。三方关系虽各自明白,但如今乙方只愿签署丙方姓
我的分公司老总10年7月份借了我5万块钱,没有打借条,一直到现在都没还,最近我要离职了,催了他好几回,他都是拖,不过我电话有录音2次,电话里面我有点出他欠我5万块,他也承认借了,只是说没说不还。这个可以当做证明他欠我钱的证明吗?我电话录音的时候,我老总是不知道的,知道我要录音的话,他是不会给机会的,前面好
前些年一亲戚因要钱做生意,我妈妈就借了他两三万,一年有2000左右的利息,开始借的两年每年都给了利息也换了借条,但这两年去讨帐利息也没有,本金也不还。我们只想要会本金和他一次了结可他总是不给甚至人都找不到。我妈妈是下岗工人,赚的都是血汗钱不容易,不知法律上高利贷受保护吗?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本金。谢谢了
我与一年前借款给一个房地产公司,有公司开具的收款证明(10万元),目前公司倒闭,法人由于其他原因被拘捕,我该如何追回欠款?该走什么程序啊?迷茫中,望专业人士给予指点!谢谢!
我借给某老板十万元,为期一个月,届时他返还我十万零五千元整。为此双方签订了详尽的借款协议。现在四个月过去了,他声称没有钱给我。我该怎么办?现在可以起诉他吗?债务追讨的起诉时效是多少?高息放贷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