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一精神病人,具体我不知道是否是精神病,就在30分钟前打了我本家的一个婶子,而我就在现场,过去拉架的时候把我也打了,他还知道我的小名,还和别的拉架的说要和我打一架,请问这种情况下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有没有刑事责任?事后110来了也说管不了,具体我应该去找哪个部门?应该怎么处理?
去年,楼上搬来很多新住户,可是突然有天,听到楼上有很吵很大的骂人声音,起初还不知道,以为是吵架,后来问了才知道,原来楼上搬来了一对父子,父亲是精神病患者,儿子又不是经常陪,一到半夜,或者清早,精神病患者就在楼上大吼大叫,弄的居民楼里居民不能好好休息,有些人白天上一天班回家睡觉,却被打扰,有些人上好晚班早上回家,连补
精神病患者(现在已出院3年,药物少量)是否有权自己做主,参与离婚案!(老婆起诉要与他离婚)
曾有精神病史,现还在服药巩固期。(已出院3年)问他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他能否推翻其老父亲为他与老婆在法院里签订的离婚调解书。(事先不知内容,他们签订的协议是否已有法律效应,是三天前签订的!)另法院是不判定患病者的监护权的吗?急盼回复,谢谢!
精神病患者的合同我母亲自6年前就患有精神病,一直在精神病院就诊并且服药。村里有一家食品厂在我村设厂生产经营。最近欲扩大厂房,要征用周围农田。我家正有一块农田在其附近,此地是我和哥兄弟的共有农地。食品厂经村长(他也有食品厂股份)向我们提出征地,出于多种原因我们并不想签合同;村长就找我母亲签合同并付征地
16周岁,抢夺女士手提包一个(包内有金项链一根,价值3000元;手机一部,价值30元,人民币430元),在逃离现场的途中被群众抓住,现场嫌疑人当即退还了受害人手提包。现已因涉嫌抢夺被刑事拘留。
2009年经人介绍与她相识,然后结了婚,于2010年12月份生了一男孩,未满月时,女方精神病复发,我现在该怎么办?
精神病患者,谁负责照料及监护,是不是由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
情况:此人现有两个哥,一个姐,均已成家,家境贫寒,各自养育3个小孩,他姐有一小孩现年15岁患有狼疮红斑病(一直在吃药),两个哥的小孩排老大的刚成家! 谭生,男38岁,未婚!有暴力倾向,现被两个哥哥关在一小屋子里,但经常被他砸坏,逃出来! 村里的人都怕他!逃过两次但未伤到任何人! 请问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
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将我哥激怒导致原告受轻伤(注;原告在此之前身患有病 )至此原告要我父母赔偿36000元。请问专家是否合理
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将我哥激怒导致原告受轻伤至此原告要我父母赔偿36000元。请问专家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