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百姓。打工赚钱养家糊口是我基本的生活存在内容。2010年我被一个服务了三年多的公司欺骗和敲诈了五十多万元,无奈中卖房子才活到今天。几年来我经历了非常惨痛的煎熬,经济的,感情的,家庭的,事业的....现在我明白了事情的整个经过,想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但对方是个单位,有很强的实力和势力,我和他们斗相当于小胳膊拧大腿。周围的人都劝我没去碰石头了,忍气吞声算了。但我所有的证据都在手中,自己也查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认为如果法律是公正公平的,那么我绝对可以为自己讨回损失和公道。不知道有这个可能性吗?
我是原来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原公司注销后,我个人承担了原公司的一些债权债务,现请问,原公司和一个襄樊公司(欠我们公司的款,合同纠纷)打了官司,判我们败诉了,我们手上有当时对方公司开出的收货单,上诉也败诉了,由于原公司注销,请问我个人,能不能以及现在如何继续打这场官司(向高院申诉)?
本人是11月22号进公司上班的,试用期为两个,试用期工资为2400一个月,试用期过后为3000一个月,但是公司让我签的合同试用期是10月1号至11月30号,由于公司欺骗了我,未按原先谈妥的工资给我,我不能接受他们欺骗我这一行为,现在公司辞退我。我想请问下,那我12月份以后的工资是按照2400算还是3000算,我试用期没到公司能
本人是11月22号进公司上班的,试用期为两个,试用期工资为2400一个月,试用期过后为3000一个月,但是公司让我签的合同试用期是10月1号至11月30号,由于公司欺骗了我,未按原先谈妥的工资给我,我不能接受他们欺骗我这一行为,现在公司辞退我。我想请问下,那我12月份以后的工资是按照2400算还是3000算,我试用期没到公司能
老板借公司亏损为由,开会口头通知降薪20%(1月12号开的会,说要从1月1号开始降薪)。本人进厂差不多两年,未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进厂两个月才给补签一份非常简短的自创版劳动协议书,上面只有填当前个人的基本信息,还有此份协议的有效期(一年),再无任何其他内容。 请问:如果本人不同意降薪,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
申请申根签证时,大使馆要求出示个人完税证明,但公司称开不出来,怎么办?
申请申根签证时,大使馆要求出示个人完税证明,但公司称开不出来,怎么办?
因为个人原因家里有事不能出差,公司说我不服从工作安排,要给我降级处分。
因为个人原因家里有事不能出差,公司说我不服从工作安排,要给我降级处分。这合理吗?
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公司或个人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是否有补偿金?
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公司或个人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是否有补偿金?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以公司不景气为由降工资,且从新签合同,是否有所补偿?
我之前是做金融投资理财的,手上有客户做单,12月份因国家的规定不允许进行黄金交易,我客户改做了天通金,投资了10万,几天后公司就以各种原因辞退员工,还说如果不在规定时间交上辞职报告就扣掉本月工资,我因为这个原因就只好交上报告,我想请教一下,我客户以后在公司做单的提成是否还可以拿取?
个人的车挂靠在客运公司,客运公司统一调配,客车的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使证、营运车辆挡案管理登记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在客运公司名下,乘客在客运车站买的机打票,和大车碰了,大车主要责任,但乘客想合同起诉。该合同起诉客运公司还是挂靠的个人,个人挂靠客运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承运人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