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1年1月16号在我们当地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过了半个月,我们就去外地打工了,在外地待了1个月因为她身体不好,就去了兰州,我劝她回老家养身体,可是她执意要去兰州,我上班也走不开,就让我妹妹送她回了兰州。 在这期间应为些小事情两人老是吵架。直到11年11月份,把我叫回家,本来打算的和她好好看病,两人再培养感情,谁知道,她第二天就来我家把她的衣服等些东西都拿会去了,还说,要跟我离婚,我没有答应,之后我又去她家里叫过好几次都是吵架。她家里人也在外地打工,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提出要离婚想离婚你要把彩礼钱,等费用退换给我们,如果上法院,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告他们骗婚
想请教:夫妻,妻子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已经宣判不离。家中有4套房,妻子和丈夫个人名下各自两套。妻子已经卖掉了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并获得了全额款项。现在丈夫有权用买卖,或过户,或赠与的方式来处理他个人名下的两套房子吗?
我对象从小生下就被她爸给人了,她17岁的时候她亲吧耍无赖又把她要回去了,户口还在我对象养父家,可是户口本本她亲爸要走了,现在我两谈对象要结婚了,跟她亲吧商量下彩礼钱两万,他家陪我们电视,冰箱,洗衣机,电动车,我跟我对象那天去把钱送给他家,可是他家拿到钱之后,不陪我们东西,彩礼钱也不退我们,我对象的户口
我和他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但是首付是他们家出的,办的按揭贷款,后面的每个月还款都是我还。但是婚姻出现问题,他背着我不断像外面的人借钱,现在我们要离婚,按照现在的婚姻法该怎么办~~如果真的离婚,他借的钱我也要帮他还吗?我还以我的名义帮他贷款了,但我没有花,是他全部拿走了。 共同买房贷款的后面支付的钱
离婚后,经法院调解重新生活在一起,但没有领结婚证(有法院的工作人员为证)。后女方要求双方家长共同出资购买房子,不到一年,女方一直故意激怒男方引起争吵,捏造事实诬告男方不忠,女方有意以孩子的抚养费为由想要独吞房产,男方或者男方家人可否以诈骗罪起诉女方?另外,房子购买时女方家共出资13万(含婚前及复合后的
由于性格不合,订婚后男方与女方分手,男方要回彩礼钱,女方不给予退还, 而男方与女方不在一个地方,男方在本地起诉,但是女方却要求去她老家开庭,法律上同意吗?由于地方太远,来回很麻烦。
我男朋友和前妻离婚时协议上有一条是男方的房子(户名是他)以后归他们的女儿继承(他女儿随他前妻生活并已再婚)。我想咨询的是此套房子的相关情况。1、假如此套房的户主加上我的名字,以后这套房按法律规定该如何分配?2、假如把此套房卖掉购买新房,户名是我和他,这种情况会有什么纠纷?3、假如遇到政府征地、拆迁、自然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