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是2003年从辽宁瓦房店迁到辽宁长海县的,在长海县我与当地女子结婚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户口也落在长海县了,现在长海县重新分地,我老婆在单位上班,户口也是非农,分不到土地。当地政府和村里说“我本人的土地在瓦房店,所以我女儿这次调整土地在长海县就没有土地,要想得到地只能回瓦房店要地去或都等下一轮土地承包时连我的一块分,”现在我户口都迁到长海县了,女儿也是在长海县出生的,且户口也落户在长海县,我回瓦房店要我女儿的土地合理吗?瓦房店能否分我女儿土地?长海县这面相关村、乡还说“我女儿户口和我在一起就不能分地,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因我土地在瓦房店,所以在长海县分不到土地,这种说法对吗?”现在长海县“非农业人口”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权力承包,现在“非农业户口”也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能分到土地,况且我女儿还是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却分不到地,现在社会到哪说理去啊,求帮助,急切!!!
孩子户口跟随农业户口的母亲户口在娘家落户是否和当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孩子在1990年出生,父亲为非农户口,限于当时政策,只能随母亲在娘家所在地落户,请问孩子是否应该享受当地村民的待遇。孩子90年落户,92年分地,由于某些原因,所分地没有记录,现在才发现,孩子有关地的待遇,现在能否追回。
律师你好.婚后户口没迁.孩子户口随母亲.母亲在当地有耕地.今年耕地变买.以户口和耕地持有两种方式分款.现生产队以妈妈是嫁出为由不给小孩款份.同样新生儿随父亲入户的就有份.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又该怎样维权?现在钱款还未分.我该怎样做.
农村“出嫁女”户口仍在当地村组,能享受到土地征收款吗?(在男方未分的土地?
农村“出嫁女”户口仍在当地村组,能享受到土地征收款吗?(在男方未分的土地?
我老婆孩子的土地在江津双福镇,土地由镇租用,给起粮食租用费的 。现在镇政府说,要征用,征用后就什么都没的了,向我着种情况,女儿老婆在我那里也没分土地。老婆和女儿的户口现在转到九龙坡我当地的,咨询一下如果被征我女儿老婆以后吃什么啊?、
出嫁女未迁出户口,娘家村里土地已全数被征收,能否分得生活用地或生产用地的补偿?
出嫁女未迁出户口,娘家村里土地已全数被征收,能否分得生活用地或生产用地的补偿?还有我二个小孩子生下就报生在我户上,现在是户主也可以分到吗谢谢
我的母亲是安徽六安市人,父亲是安徽省六安市马头集人,两人于85年结婚后父亲跟随母亲一起到了六安市发展并在六安市买了房子把户口也一起迁移到了六安市(我母亲的娘家)在这20几年里村里没有把土地给我们,还说我们是挂户的,我想知道我家有没有权利享受国家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