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年10月17号出车祸,导致脚趾骨折,现在向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医院开的病假证明是三月(治疗一个半月,建议修养一个半月),但是保险公司说误工费时间只截止到治疗完成,休养期间不算误工时间,我想问下是不是这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伤残,只有瘀肿和疼痛,医生建议休息15——30天。请问,在诉讼时医院的病假单是判定误工时间的唯一依据吗?急需答案!!!
经朋友介绍我本人进了一家公司工作我本人工作从2010年9月15到2010年10月18号因工作受伤就离职了,现在我本人病好了,当时我本人没有去搞工伤坚定,公司当时也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帮我上社保、现在公司拖欠我工资、我能不能拿到双倍工资?能不能要到误工费?哪位好心的律师能够告诉我怎做嘛?
我是一个个体经营户,在今年四月份被汽车撞伤了,现在涉及到和肇事方谈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请问这种情况的误工费该怎么算?肇事方应不应该承担我的房租等费用?
农村户口人员在城镇做建筑工作,但上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赔偿时受害人的误工费怎么算?
车祸中胳膊脱臼并带有轻微骨折,医生说需要住院治疗,我是在家务农的农民,请问我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要算多长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