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于2009年7月到某机械公司工作,因其未达到独立当班要求,该公司安排其与刘某共开一台车床,同年10月,徐某被安排从事钻床打孔过程中受伤,经鉴定徐某构成八级伤残,因机械公司未依法为徐某交纳工伤保险,徐某起诉要求机械公司赔偿各项保险待遇和停要留薪期间工资,徐某与机械公司发生争议的焦点----关于徐某的工伤待遇
请问“满一年开始享受”这句话该怎样理解?我们单位说:比方说我08年1月1日进单位,到08年12月底满一年,这一年不能享受年休假,要从09年1月1日起才能享受,就是说10年才能休假,这样解释对吗?
紧急请教:民国36年田契,“四分之一田亩一分”应当怎样理解?等于多少平方米呢?现在。谢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立即”是指5天,10天还是一个月等等 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立即发给判决书”是指5天,10天还是一个月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定期宣判"是指什么。“立即发给判决书”是指5天,10天还是一个月等等
今年就是上个月的30号我老公驾车在窄街道上行驶,当然速度很慢的,突然一个女的从旁边人行道上快速跑下来结果是由于他跑的速度快由于冲力是自行装到我车上然后坐到了地上,我赶快和老公下来看他伤势,结果是脚面上少数地方擦伤脚趾头处擦伤有一点血而已,我们就把她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处理,当然拍了片子说只是脚趾头末梢轻
今年就是上个月的30号我老公驾车在窄街道上行驶,当然速度很慢的,突然一个女的从旁边人行道上快速跑下来结果是由于他跑的速度快由于冲力是自行装到我车上然后坐到了地上,我赶快和老公下来看他伤势,结果是脚面上少数地方擦伤脚趾头处擦伤有一点血而已,我们就把她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处理,当然拍了片子说只是脚趾头末梢轻
请问,有些法律条文,使用“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其“参照”怎样理解?与“依照”本法和“适用”本法有何区别?如《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能否用 《物权法》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现在一家小宾馆上班,今天晚上公安局来查房,一位客户因为身份证丢失在补办中,就拿出了复印件,可公安局认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以我不按规定住宿对宾馆进行了处罚200元,而宾馆老板又要我来掏所有罚款。这合理吗?另外,条款中的规定究竟是指什么?在交流中,他们还以我狡辩进行质问,这些都